Samstag, 2. Juli 2011

EE5410 廣場佔領才是人民行動

Wan Chin :
用兵在乎勢。警力有限而民眾無限,警力受限而民眾不受限。這是強弱懸殊之勢,高下立判。

如果我是政府,會馬上採取懷柔妥協路線的。現在政府和警方將民眾激化,是為民眾培養兵源,找死也。故此,有了曾蔭權和曾偉雄,革命形勢大好。

其實可以幾萬人在大白天佔領一個交通方便、後勤充足而容易聚集民眾的廣場地方——如修頓球場,然後要求政府派人來談判的。是人民召喚政府到來,而不是人民向政府請願和乞討。這是心態改變的問題。大家思考一下。

將來的政府總部設在金鐘海邊、共軍營房之側,道路險阻,就不必前往請願了。

要採取廣場佔領的新方法。這也是老早就要改變的新方法。去總督府請願?你曾蔭權大曬啊?叫曾蔭權來廣場於民眾交代。這才是示威。

衙門請願,是非常封建和自卑的做法。廣場佔領才是人民行動。

我很早寫過了,早幾年《經濟日報 》 訪問我的時候,也講過,香港人要將廣場奪回,發揮廣場的政治作用。修頓球場、時代廣場、旺角行人專區,這些都是人民的廣場。

總之,什麼方法都可以試的,最好是同時去政府衙門請願和佔領繁華廣場,發揮政治議題的醞釀力和持續力。至於『 造成民眾不便、影響店鋪生意 』之類,是 CCTVB 的講法,市民其實不是那樣看的。

在鬧市插旗紮營,持續抗議的威力是很大的,make your appeal visible to the public,令原本冷漠的市民圍觀,看得見,然後逐漸認同大家的訴求。

以前殖民政府在總督府、政府總部和立法會廣場的佈局,已經做到遠離鬧市,失去政治廣場抗爭的意義( 立法會廣場刻意用噴水池花園切割!)。幾個月後的金鐘政府總部,更是搬遷去鬼魂才會去的冷酷地方。故此,必須思考政治聚會鬥爭的地點。不能追隨敵人布下的陷阱和困局。

去政府衙門和總督府,裡面是沒人的,高官也厚着臉皮不會出來見人,抗議除了是慣性的象徵意義和準時預計『 收工』之外,沒有實際效用,只是令抗爭者陷於容易圍困和逮捕的絕境( 附近沒有鬧市民眾、山路陡峭而被公路和鐵欄包圍的地理絕境)。

各位,要反省一下,抗爭另開生路,打出另一片藍天。

在殖民地時代,去總督府和政府總部請願是有效的,原因是英國人重視民意,更顧全顏面。港共是不要臉的人,要另外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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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 Chin :
正告梁振英先生:佔領馬路癱瘓公共秩序,是常規的示威行動。當正義的民意用遊行、靜坐、絕食等和平感召的方法而政府不予理睬的時候,只能用和平的損耗方法,以社會的正常運作為代價,逼使政府在某段時間之內回覆民意。

當中,令某些市民不便及損失效率,這是必須的代價,而這種代價,遠遠少於縱容不公不義及強權剝削繼續存在!至於示威期間危及無辜市民或警察安全,這是無能政府才會講的。因為健全的執政者早應準備好應急方法,也不應威逼警察行惡,否則就是失職。

此外,示威者必須鍛煉一下口才,回應這些指責。例如下次面對那些埋怨示威者堵塞道路的的士司機,可以如此回應:「 阿叔,你明唔明白你點解要開咁耐車先至搵夠食?你的收入被人剝削,你其實是知道的,你想不想改變?

你可以冷漠,保持中立,但如果你堅持自己搵食大晒,不必理會社會公義,要我地離開,則請你落車,站到警察那邊——香港人民正式向你宣戰!」

本諸身、徴諸庶民、考諸三王而不謬、建諸天地而不悖、質諸鬼神而無疑、

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人一言一動、必如此而後心性晶亮広大、与天地日月一般、

若従私情、任我意、以言動、則雖胸富万巻、要書庫而已、不足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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