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ttwoch, 13. Juli 2011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 錢穆 序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 錢穆



 
  我很早以前,就想寫一部中國政治制度史。一則我認為政治乃文化體系中一要目。尤其如中國,其文化精神偏重在人文界。更其是儒家的抱負,一向着重修齊治平。要研究中國傳統文化,絶不該忽略中國傳統政治。


辛亥前後,由于革命宣傳,把秦以後政治傳統,用 專制黑暗 四字一筆抹殺。因于對傳統政治之忽視,而加深了對傳統文化之誤解。我們若要平心客觀地來檢討中國文化,自該檢討傳統政治,這是我想寫中國政治制度史之第一因。


再則我認為政治制度,必然得自根自生。縱使有些可以從國外移來,也必然先與其本國傳統,有一番融合媾通,才能真實發生相當的作用。否則無生命的政治,無配合的制度,决然無法長成。


换言之,制度必須與人事相配合。辛亥前後,人人言變法,人人言革命,太重視了制度,好像只要建立制度,一切人事自會隨制度而轉變。因此只想把外國現成制度,模仿抄襲。甚至不惜摧殘人事來遷就制度。


在新文化運動時期,一面高唱民主,一面痛斥舊傳統,舊文化。我們試問是否民主政治可以全不與此一民族之文化傳統有關聯,而只經幾個人的提倡,便可安裝得上呢?而且制度是死的,人事是活的,死的制度絶不能完全配合上活的人事。


就歷史經驗論,任何一制度,絶不能有利而無弊。任何一制度,亦絶不能歷久而不變。歷史上一切以往制度俱如是,當前的現實制度,也何嘗不如是。


我們若不着重本身人事,專求模仿彆人制度,結果彆人制度,勢必追隨他們的人事而變,我們也還得追隨而變,那是何等的愚蠢。其實中國歷史上以往一切制度傳統,只要已經沿襲到一百兩百年的,也何嘗不與當時人事相配合。


又何嘗是專出于一二人之私心,全可用專制黑暗四字來抹殺?這是我想寫一部中國政治制度史之第二因。但由于國家大局之動蕩,私人生活之不安定,而自己想寫的,感到比這一部書更重要的也還有,因此此書終于没有寫。


一九五二年 三四月間,承 何敬之先生 要我講演中國歷代政治得失,但講期只有五次,每次只限兩小時,又為旅途匆忙,以及其他條件,并不能對歷史上傳統制度詳細陳述,精密發揮,只擇 漢唐宋明清五代略舉大綱。本來想再就講演記録把在講演時未及提到的,略事增補。


不幸講演完成,我及負傷養病,在此期間,没有精力對此講稿,再事改進。只得就原記録稿有與原講義旨走失處稍稍校正,而其他不再潤飾了。


將來若償宿願,能寫出一部較詳備的 中國政治制度史,則屬至幸,而此書得以搶先呈教于讀者之前,亦可稍自欣慰,并在此致謝何先生之美意。若無何先生這一番督命,連此小書,也不會有倉促完成之望的。


此稿初成,在一九五二年 八月我在台中養病時。嗣後又有邀约,請寫一本 “ 研究中國歷代政治制度 ” 的教材,截稿期限甚迫,乃就此稿稍加修改,如唐代的 兩税制,明代的 賦税制度等,均有若乾新資料補入,較原稿稍微充實,然恐尚多疏漏謬誤,切盼讀者之指正。

  一九五五年 八月 錢穆于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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