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讀《基本法》訂明 成香港大限
《 基本法 》訂明 97年 後香港原有資本主義及 生活方式 50年 不變,那2047年 是否就是香港的「 大限 」?
候任特首梁振英多年前曾指出,鄧小平當年提出 50年 不變,意思是香港與中國「 一國兩制 」,經過 50年 自然融合成為一國。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則指出,《基本法》清楚訂下50年 的限期,政府有責任在到期之前商討期限後的具體安排。
07年 時擔任行政會議召集人的 梁振英曾在報章撰文解釋「 50年不變 」的問題,指出 50年不變由鄧小平提出,故須從鄧小平的多次講話中去理解。
他引述了鄧五次講話,認為鄧的意思是,香港 50年 不變是配合中國的開放政策和發展速度的方針,50年內中國會接近發達國家水平,保持香港繁榮符合中國切身利益。
梁振英又指,隨着港人投資大陸、與內地人通婚和移居內地,中港將更不可分,「實際的情況是從根本上不存在香港變或不變的問題」。
律師促談往後安排
身為基本法委員會港方委員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認為,基本法第五條條文寫明是50年不變,意思非常清晰,並無提到之後會自動延續,因此他的理解是,「 之後嘅制度再唔受《 基本法 》規範 」。
他又表示,正如回歸前10年 已開始制定《 基本法 》一樣,政府有責任在 2047年 之前一個適當的時間,開始商討限期後的具體安排,解決 2047年 後市民基本權利及 商業合約是否受保障等爭議。
《蘋果》記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615/16428946
50年不變 理解為 50年即變 林鄭玩火倡 2047丁權末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615/16428943
Keine Kommentare:
Kommentar veröffentlic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