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ag, 16. Januar 2012

Paul Tillich 田立克 : The Courage to Be

Paul Tillich 田立克

田立克 ( Paul Tillich, 1886~1965 )

著作 : 生之勇氣 The courage to be,1952

* 無對象之憂慮 ( anxiety ) 比有對象之恐懼 ( fear ) 更有威脅;可分三類:
o 1.命運&死亡
o

2.空虛&無意義 
o

3.罪惡感 &受譴定罪之慮.
*

勇氣,最能助於我們分析人類處境的概念,是倫理學上的實體,植根於人類存在的整體結構.
*

了解勇氣的先決條件,是要了解人類 &世界的結構與價值,必涉及存有 being 的形上問題,兩者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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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學之勇氣,是從人類行動與價值上判斷;形上學之勇氣,是從個人實有的一般性之自我肯定上判斷.
*

人類以生之勇氣之倫理所激發的行動,排除障礙,來肯定自身的存有,達到形上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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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圖底靈魂三分說:理智,氣概( 勇氣 thymoeides ),情欲,已瞧出勇氣是人之實有的主要性質;但卻因強調理智&情欲二元而忽略了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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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氣的最大考驗,是願意做最大的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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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Thomas 認為,四種德性:智,勇,節,義;以智慧第一;而勇氣 是一種心智的力量,隨理智的指引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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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ic School 主張:唯有能肯定死亡之勇氣,才能肯定生命;所讚譽的自殺並非指被生命征服,由於恐懼而逃避的人;而是指那些能征服生命將死生置於度外的人( 如Socrates )這可謂生之勇氣;恐懼之對象,是恐懼本身;

死亡之苦難,本身並不可怕,可怕的是那恐懼的心理,我們要將恐懼的面具揭掉,使真面目露出來;生命,是完成了死亡的過程,與死亡接近的恐懼,衹是個人的想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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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ic 將欲望分兩種:

1.有限度的自然欲望:未經曲解,會受到客觀需要所限制,得到適當的滿足.

2.經人類想像歪曲而成無限度的想像欲望,超出客觀需求而無法獲得滿足;所以造成不智,走向死亡的,不是欲望,而是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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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顧一切欲望,焦慮,而肯定一個人本質的實有,就能創造喜悅; 不是滿足欲望的喜悅,而是超脫變化無常肯定自我的真實存在,說"是"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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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氣與喜悅配合,最能顯示出勇氣的本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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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畏於死,就無畏於諸神;神代表命運,生之勇氣超越了神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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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固然能免受痛 ( beyond suffering ) 因自身的完美性;人由於無法免除,卻能超越痛苦 ( above suffering ) 而凌於上帝之上.

* Spinoza 認為:萬物傾力所要持續的努力,是該物的真正本質;這種自我保存或自我肯定的竭力性,就是某物之為某物的原因.存有的本質,就是自身的能力,即自我肯定,展現它,就是德性;

德性的唯一根據,是自身的本性所現出的能力;愈能肯定自己,愈有德性;勇氣乃是各人完全依照理性的指引,竭力去保存他自身實有的欲望,而自我肯定的形上原理蘊涵了"對他人的愛"之倫理意義.

* 自私,是存有的縮減 ( reducetion of being ) 與自我保存正相反;各物乃至各人,傾力所保持自身存有的能力,乃是上帝的能力.

* Nietzsche 之權力意志,不是心理學的意志,也沒有社會意義之權力 ,而是包括自我的肯定;意志並不衝向自身所沒有的東西,而是要 保存及超越它自身;權力是自身的力量,will to power 是以意志為最高實體的自我肯定.

* 否定生命的東西,就是違反 will to power 的意志;Nietzsche 的生命取代了 Spinoza 的本質.德性的真理,就在於它包括了自我,而不是自我以外的任何物;將你們的自我充滿在行動中,以此奉為德性的準則,切記切記!

* 自我肯定的勇氣,就是德性;生命就是那永遠在超越自身的自我,生命為了權力,犧牲了它自己.

* 求存在意志,生命意志,都是錯的;祇有求權力意志才是對的;要有勇氣接受上帝已死的信息;勇氣的道德性在缺少了本體性作依據時,將無法被瞭解,也就是自我肯定的特質.

* being 包含了自身及虛無,虛無潛藏於存有之中;而慮乃是存有覺察到自身有虛無可能的狀態,即虛無存在之覺醒.

* 慮,是人的有限性之自覺;沒有恐懼的對象,祇有威脅,其來源是虛無;恐懼的並不在於表面的內容,而在於那象徵虛無的形式.

* 慮是一切恐懼的根源,當慮控制吾心之時,則恐懼的對象就俯拾皆是,一般人會藉由找到固定可恐懼的對象,加上自己產生的勇氣去克服恐懼,以所得到短暫的滿足來消弭無對象之慮;面對全能的上帝亦是面對虛無的威脅.

* 虛無並無獨立存在性,必須在 與 being 的關係中獲得性質,被瞭解;是依附存有而存;是 " 存在性 " 而非 " 神經性 " 的慮.

* 命運 &死亡,由本體上的自我否定,是最基本,最遍在的,無法避免的慮;而存有是最單純,最基本的自我肯定;

慮的共同因素是偶然性,不是由邏輯推演出的,或因果上的不可決定性,而是意味著我們的存在,並沒有絕對的必要性.我們祇是偶然地被投入因果關係的網絡中,最終一刻也會偶然地驅逐出境,這就是命運.

* 虛無 & 無意義,指精神上的威脅,表現在人類之疏離感中.

* 罪惡感 & 定罪,指道德上的否定,質詢者&控告者都是自己,造成自我棄絕,自我定罪.

* 三種慮,交織而成絕望;解除之路是自我肯定的最後一種形式-自我否定;是不能繼續生存的勇氣,自殺;但這卻逃離不了罪惡感之慮.

* 慮,使我們走向勇氣之路,因除此之外,便是絕路;勇氣將慮置於己身,以克服絕望,祇有將慮勇敢地扛起,才不致逃避成神經病.

* 神經病患的人格,由於對 nothing 有較高的敏感度,因此比常人更易感到慮,而逃入不切實際的自我肯定,築起城堡保護自己.

* 當人失去了對現實的包容力,無法將 anxiety 化為自我肯定的動力時,就會形成神經病症,無法承擔存在性之慮,而導致神經性之慮.

* 倘若沒有了 fear & anxiety 則一切有限生命皆成不可能,生命必須同時具有慮及面對的勇氣;兩者達到平衡,便可抵擋虛無;否則將遭摧毀.

* 一個生命愈有超越自身的創造力,它的生命力 ( vitality ) 便愈高,更具有完整的意向性 ( intentionality ) ,兩者結合一體,表現出人類的完美理想.

* 自我肯定的主體是以自我為中心,所以是個體化 ( individualization ) 的自我;它可被毀滅,卻不可被分割,也不可被替換;稱為 " 作為整體的生之勇氣 " ( The courage to be as onself );而"部分的生之勇氣"是藉由參與行動 ( participation ),來肯定自身存在的一種勇氣.

* 我們所受的威脅不僅是我們會喪失的自我,而且也會失去參與於我們所處世界的機會;所以自我肯定必須包括在參與者的自我肯定中

* 一個人唯有在與別人不斷地邂逅中,才能變成其 " 為人 " 的本性;此邂逅的場所,便是社會的共同體 ( community ).

* " 整體的生之勇氣 " 不能克服死亡之慮,須以部分的生之勇氣將個體化自我去投射參與一集體生命,視個人之死為朝向集體之生,是換化而非消失.

* 集團已取代了上帝的審判,當他被集團接納時,他的罪便消除了,也有了新的勇氣.

* 美國式的自我肯定,是將自我視為人類創造發展的參與者,人類之創造過程就是件神聖的事;生產行動本身,表現出為 being 的力量&意義.

* 個人主義 & 集體主義相對立,它並不藉由參與世界的行動來肯定自身.個體是宇宙意義的縮影,孤獨並不意味著孤立,因宇宙的一切內涵都投射在他身上;個人的因素超越了自然的結構.

* 若部分的生之勇氣過份實現,將導致自我喪生於集體主義;若整體的生之勇氣過份實現,將使世界喪失於存在主義.

* Plato 區分了本質領域&存在領域;以描述人的困境;人底靈魂已從理型之本質領域的老家隔離了;淪落過渡世界的存在,違背其本性

* 唯名論者 Ochkam 將普遍性分成許多個體性,打破本質哲學,強調一切事物之偶然性,使人感到不定之慮.

* Husserl 將人類的存在及其世界都擱入括弧,而人變成一純粹的意識活動,知識主體;存在困境中的"人"消失了.

* Hegel 把一切存在皆化為本質,現實世界是合乎理性的,而存在乃是本質的必然顯現;歷史亦是本質的實有,此即本質哲學.

* Hegel 覺察到虛無的本體性," 否定" 就是其原動力,它驅使絕對理念( 本質領域 )朝向存在,又驅使存在返回絕對理念,而成為絕對精神;用being 的自我肯定將虛無併吞.

* 存在主義尚未尋出喪失自我的出路,但卻仍傾力去表現此沒有出路的困境,以挽救人性,去面對否定與絕望.

* Satre 的生之勇氣,正是自己能依心之所望,而塑造自己的勇氣.

* 若是對於 being 的參與性較強,則具有神祕性;對個體化較強,則具有人格性;若兩者皆強,則有信仰性.

* 神祕性:自我努力追求能參與 being 而走向合一,從結合之中的體驗,獲得力量,以肯定自我,提昇生之勇氣,.

* 信仰性:人唯有停止將信心建立在有限的自我身上,而必須建立在無限的上帝裡,自我才會有信心;與上帝做人格式的相遇 ( person to person encounter with God ) 既超越部分,也超越全體之生之勇氣;無畏於自我 & 世界的雙重喪失.

* 生之勇氣是不顧自己的不受接納,而接受自己是已被接納的勇氣;不義的人,如今成為義人(he who is unjust is just ) 不得接納的人,得被接納 ( he who is unacceptable is accepted) 因信稱義 ( justification by faith ) 即信仰上帝必可赦免.

* 基督教以為我們已和我們 being 的本質隔離了,無法再去實現其本質,唯有透過被神接納的信心,才有面對罪&死的勇氣.

* 絕對信仰的三個要素:

1. 是存有力量的體驗,被存有所掌握,以肯定自己.
2. 虛無依存有而立,無意義依有意義而顯;以尋求絕望的勇氣 ( courage of despair ).
3. 接受被接納的事實,這種信仰已超越了神-人主客關係.

* 我們無法有效地證明上帝的存在,但在勇氣的行動中,卻能肯定being的力量.

* 信仰乃是一種狀態,不是什麼看法;那是一種被存有力量所掌握的狀態,人在其中被肯定.

* 在絕望的否定中,包含著肯定性;否定是藉著它所否定的肯定而生存下來.( The negative lives from the positive it negates )

* 接受一無意義的行動,本身就是一有意義的行動;是一信仰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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