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itag, 7. Oktober 2011

討港賊檄 -- 竊以朝上奸臣,甚於盜賊﹔衙門酷吏,無異豺狼。皆由利己殃民,剝閭閻以充囊橐﹔賣官鬻爵,進諂佞以抑賢才。

討港賊檄

奉承天道,弔民伐罪,保良軍大元帥洪,謹以大義布告天下:

竊以朝上奸臣,甚於盜賊﹔衙門酷吏,無異豺狼。皆由利己殃民,剝閭閻以充囊橐﹔賣官鬻爵,進諂佞以抑賢才。

以至上下交征,生民塗炭。富責者,德惡不究﹔貧窮者,含冤莫伸﹔言之痛心,殊堪髮指!

即以錢漕一事而論,近加數倍,三十年之稅,免而復徵,重財失信。加以官吏如虎之悵,衙役憑官作勢,羅雀掘鼠,挖肉敲脂,民之財盡矣!

強盜四起,嗷鴻走鹿,置若罔聞。外敵交攻,割地賠錢,視為閒事,民之苦極矣!

朝廷恒舞酣歌,粉亂世而作太平之宴﹔官吏殘良害善,諱塗炭而陳人壽之書。萑符佈滿江湖,荊棘偏於行路,火熱水深,而捐抽不息﹔天呼地籲,而充耳不聞!

我等志士仁人,傷心觸目,用是勸人為善,立保良會,乃復指為莠民,誣為歹類,欲逞殘民之勢,遽操同室之戈。

我等以同胞性命所關,黎庶身家所繫,因之鼓勵團防,維持桑梓。刻下奸官敗去,閭里稍安,不得不再募良民,共維大局。

凡我百姓兄弟,不必驚惶,商賈農工,各安生業﹔富貴助糧備餉,多寡數目,親自報明,給回債券, 以憑日後清償。如有勇力智謀,自宜協力同心,共襄義舉,俟太平之日,各予榮封。

現在各府州縣官員,順吾者生,逆吾者死﹔其餘虎狼差役,概行勦滅,以快人心!恐有流賊土匪,藉端滋事,准爾等指名投稟,俾加懲治。

倘有愚民助桀為虐,及破毀教堂,滋擾商務,天兵所到,必予誅夷!凜之慎之,板到如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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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這道檄文一出,不數日間,遠近紛紛應募,共得精壯六千人。

秀全便製定旗幟,取炎漢以火德旺天下的意義,全用紅色,上書保良軍 三個大字。就將軍人編為隊伍,日日訓練,以候征伐。一面派探子偵查清官行事。

洪秀全演義 -- 第九回


2 Kommentare:

Anonym hat gesagt…

演义之萌芽,盖远起于战国。今观晚周诸子说上世故事,多根本经典,而以已意饰增,或言或事,率多数倍。

若《六韬》之托于太公,则演其事者也;若《素问》之托于歧伯,则演其言者也。演言者,宋、明诸儒因之为大学衍义;演事者,则小说家之能事。

根据旧史,观其会通,察其情伪,推已意以明古人之用心,而附之以街谈巷议,亦使田家孺子,知有秦汉至今帝王师相之业;不然则中夏齐民之不知故国,将与印度同列。

然则演事者虽多稗传,而存古之功亦大矣!禺山世次郎作《洪秀全演义》,盖比物斯志者也。
  
   余维满洲入踞中国全土,且三百年,自郑氏亡,而伪业定。其间非无故家遗民推刃致果,然不能声罪以彰讨伐,虏未大创,旋踵即仆;微洪王则三才毁而九法绎。
  
  洪王起于三七之际,建旗金田,入定南都,握图籍十二年。旗旄所至,执讯获丑,十有六省;功虽不就,亦雁行于明祖。其时朝政虽精略未具,而人物方略,多可观者。

若石达开、林启荣、李秀成之徒,方之徐达、常遇春,当有过之。虏廷官书虽载,既非翔实,盗憎主人,又时以恶言相诋。

近时始有搜集故事为《太平天国战史》者,文辞骏骤,庶足以发潜德之幽光,然非里巷细人所识。

夫国家种族之事,闻者愈多,则兴起愈广。诸葛武侯、岳鄂王事,牧猪奴皆知之,正赖演义为之宣昭令闻。次郎为此,其遗事既得之故老,文亦适俗。

自兹以往,余知尊念洪王者,当与尊念葛、岳二公相等。昔人有言: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洪王朽矣,亦思复有洪王作也!

   丙午九月章炳麟序

Anonym hat gesagt…

http://www.cc.kyoto-su.ac.jp/~chiuman/cantonesetex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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