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enstag, 22. November 2011

康有為 : 春秋董氏學 -- 春秋旨第一

康有為 : 春秋董氏學 -- 春秋旨第一

春秋旨第一
  孟子曰:“ 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其義則丘竊取之。” 蓋 《 春秋 》 所重在義,不在文與事也。吾有 《 春秋改制在義 不在事與文考 》。夫 《 春秋 》 為文數萬,其旨數千,今雖不能盡傳,而 《 公 》、《 穀 》 及 董子、劉向、何邵公所傳 《 春秋 》 之旨,略可窺焉。

凡傳記稱引 《 詩 》、 《 書 》,皆述經文,獨至 《 春秋 》,則遍周、秦、兩漢人傳記文史所述者,皆未嘗引文,但稱其義。故知 《 春秋 》 言微,與他經殊絕,非有師師口說之傳,不可得而 知也。

今師說之傳,只有董、何二家。何氏為胡母生例,而漢人博士至嚴、顏二家,皆以董子為祖師。今專繹董子之說,以求《春秋》之義。先敘作經總旨,而摭其 諸義附焉。其大義與微言不能分析,別為一篇,漢博士之學,庶幾存什一於千百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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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經總旨

  仲尼之作 《 春秋 》 也,上探正天端王公之位,萬民之所欲,下明得失,起賢才以待後聖。故引史記,理往事,正是非,序王 公。史記十二公之間,皆衰世之事,故門人惑。

孔子曰:“ 吾因其行事,而加乎王心焉。” 以為見之空言,不如行事博深切明。故子貢、閔子、公肩子言其切,而為 國家賢也。其為切而至於弑君亡國,奔走不得保社稷。其所以然,是皆不明於道,不覽於 《 春秋 》 也。故衛子夏言 “ 有國家者,不可不學《 春秋 》 ”。

不學 《 春秋 》,則無以見前後旁側之危,則不知國之大柄、君之重任也。故或脅窮失國,擒殺於位,一朝至爾。苟能述 《 春秋 》 之法,致行其道,豈徒除禍哉?乃堯舜之德 也。故世子曰:“ 功及子孫,光輝百世,聖王之道,莫美於恕。” 故予先言 《 春秋 》,詳己而略人,因其國而容天下。

《 春秋 》 之道,大得之則以王,小得之則以 霸,故曾子、子石盛美齊侯。安諸侯,尊天子,霸王之道,皆本於仁。仁,天心,故次以天心。愛人之大者,莫大於思患而豫防之,故蔡得意于吳,魯得意于齊,而 《 春秋 》 皆不告,故次以言 “ 怨人不可邇,敵國不可狎,攘竊之國不可使久親 ”,皆防患、為民除患之意也。

不愛民之漸,乃至於死亡,故言楚靈王、晉厲公生弑於 位,不仁之所致也。故善宋襄公不厄人,不由其道而勝,不如由其道而敗,《 春秋 》 貴之,將以變習俗而成王化也。
故子夏言 《 春秋 》 重人。諸譏皆本此,或奢侈使 人憤怨,或暴虐賊害人,終皆禍及身。

故子池言魯莊築台、丹楹刻桷,晉厲之刑刻意者,皆不得以壽終。上奢侈,刑又急,皆不內恕,求備於人,故次以 《 春秋 》 緣 人情,赦小過,而 《 傳 》 明之曰 “ 君子辭也 ”。孔子明得失,見成敗,疾時世之不仁,失王道之體,故因行事,赦小過,《 傳 》又明之曰 “ 君子辭也 ”。

孔子曰: “ 吾因行事,加吾王心焉。” 假其位號以正人倫,因其成敗以明順逆,故其所善則桓、文行之而遂,其所惡則亂國行之終以敗。故始言大惡殺君亡國,終言赦小過。 是亦始於粗糲,終於精微,教化流行,德澤大洽,天下之人,人有士君子之行而少過矣。亦譏二名之意也。《 俞序 》

  《 俞序 》 得 《 春秋 》之本,有數義焉。

  以仁為天心。孔子疾時世之不仁,故作 《 春秋 》,明王道重仁而愛人,思患而豫防,反覆於仁不仁之間。此 《 春秋 》 全書之旨也。

   《 春秋 》 體天之微,難知難讀。董子明其托之行事,以明其空言,假其位號,以正人倫;因一國以容天下,而後知素王改制,一統天下,《 春秋 》 乃可讀。法堯、 舜以待後聖。述子貢、閔子、子夏、曾子、子石、世子、公肩子、子池諸先師之傳,又以得《春秋》之傳授。可謂提要鉤元矣。

  書必有序,以發明其意。序或自作,或同時人作,或後學作。《 春秋 》 言微,孔子未能自序,賴後學發明之。後學明於 《 春秋 》 者,莫如董子。《俞序》 者,《春秋》之序雲爾,故以冠此書之首。

  《 春秋 》 論十二世之事,人道浹而王道備。法布二百四十二年之中,相為左右,以成文采。其居參錯,非襲古也。《 玉杯 》

   《 春秋 》 二百四十二年之文,天下之大,事變之博,無不有也。雖然,大略之要有十指。十指者,事之所系也,王化之由得流也。舉事變見有重焉,一指也。見事 變之所至者,一指也。因其所以至者而治之,一指也。強幹弱枝,大本小末,一指也。別嫌疑,異同類,一指也。

論賢才之義,別所長之能,一指也。親近來遠,同 民所欲,一指也。承周文而反之質,一指也。木生火,火為夏,天之端,一指也。切譏刺之所罰,考變異之所加,天之端,一指也。舉事變見有重焉,則百姓安矣。 見事變之所至者,則得失審矣。因其所以至而治之,則事之本正矣。

強幹弱枝,大本小末,則君臣之分明矣。別嫌疑,異同類,則是非著矣。論賢才之義,別所長之 能,則百官序矣。承周文而反之質,則化所務立矣。親近來遠,同民所欲,則仁恩達矣。木生火,火為夏,則陰陽四時之理相受而次矣。

切譏刺之所罰,考變異之所 加,則天所欲為行矣。統此而舉之,仁往而義來,德澤廣大,衍溢于四海,陰陽和調,萬物靡不得其理矣。說 《 春秋 》 者凡用是矣,此其法也。《 十指 》

   《 春秋 》,大義之所本耶!六者之科,六者之指之謂也。然後援天端,布流物,而貫通其理,則事變散其辭矣。故志得失之所從生,而後差貴賤之所始矣。論罪源 深淺,定法誅,然後絕屬之分別矣。

立義定尊卑之序,而後君臣之職明矣。載天下之賢方,表謙義之所在,則見複正焉耳。幽隱不相逾,而近之則密矣。而後萬變之 應無窮者,故可施其用於人,而不悖其倫矣。《 正貫 》

  故曰立義以明尊卑之分,強幹弱枝以明大小之職,別嫌疑之行以明正世之義,采摭托意以 矯失禮,善無小而不舉、惡無小而不去以純其美,別賢不肖以明其尊。親近以來遠,因其國而容天下,名倫等物不失其理。公心以是非,賞善誅惡,而王澤洽。始於 除患,正一而萬物備。故曰 “ 大矣哉其號 ”。兩言而管天下,此之謂也。《 盟會要 》

  故 《 春秋 》 明得失,差貴賤,本之天。王之所失天下者,使諸侯得以大亂之說,而後引而反之。故曰 “ 博而明,切而深 ” 矣。《 重政 》

  孔子明得失,差貴賤,反王道之本,譏天王以致太平。刺惡譏微,不遺大小,善無細而不舉,惡無細而不去。進善誅惡,絕諸本而已矣。《 王道 》

  《 春秋 》 采善不遺小,掇惡不遺大,諱而不隱,罪而不忽,正心以是非,正理以褒貶。喜怒之發,威德之處,無不皆中其應,可以參寒暑冬夏之不失其時而已。故曰 “ 聖人配天 ”。《 威德所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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