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itag, 16. Oktober 2015

史稱 北宋之積弱,乃實行「 強榦弱枝 」 政策之結果。此說當否?試就有關史實,作一評述。

史稱 北宋之積弱,乃實行「 強榦弱枝 」 政策之結果。此說當否?試就有關史實,作一評述。

宋史篇


    北宋開國君主趙匡胤鑑於唐末五代地方權力過重,中央與之失去平衡的弊病,與及藩鎮割據的情況,於是實行強榦弱枝政策。強榦弱枝即將地方的權力集中到中央,中央權力又集中於皇帝。無可否認,這政策將唐末五代藩鎮割據,武人擅政的積弊革除,但因矯枉過正,終導致北宋長期貧弱。現據史實論述如下:


    首先,強榦弱枝的最重要措施,就是設法由中央政府直接掌握兵權。北宋立國初年,宋太祖即取消殿前都點檢和副都點檢,另設馬步殿前三個都指揮使,即所謂「 三帥」來分統禁軍,削弱了禁軍統領的軍權;又次一級的軍官則用一些資望較淺,容易駕馭的人充任,且時常更調,目的在使「兵無常帥,帥無常師」。



此外,還實行「 更戍法」,分遣禁軍戍守邊境,軍隊的駐屯地又時常更換,統兵將帥則長駐防地,不隨士兵行動,說是練習勤,平均勞逸,實則使「將不得專其兵,兵不至於驕惰」,將領無從擁兵自重。


另外,兵制中分禁兵、廂兵、鄉兵。禁兵是中央的衛兵,用來保衛皇室、京都及鎮戍地方;但宋的禁兵專取軍民中強壯者充當,訓練較嚴,裝備較好,糧賜優厚,人數最多。相反地方上的廂兵只是老弱殘兵,缺乏訓練。這些兵種,只有直接控制在中央的禁兵最強,且一半駐京師,一半守各地,所謂「收四方勁兵,列營京畿」。


    但這種內重外輕、內外相制的軍事安排,卻造成北宋的積弱。因宋初即處於不利形勢,北方強遼、西夏壓境,北方燕雲十六州未收復,如今強榦弱枝,地方力量,與中央失平衡。這種「守內虛外」部署,首先造成了邊防上防禦力量的弱點。且過分集中軍權,實行兵將分離,養兵雖多,卻指揮不靈,造成戰鬥力弱,統兵的將帥沒有作戰的指揮權,不但必須按皇帝制定的陣圖作戰,而且受皇帝派去監軍的內臣許多行動上的限制。



故此在與遼、夏、金的交戰中,宋軍屢戰屢敗,北宋對遼戰爭中,81戰僅1勝;仁宗時全力對付西夏,也只得暫時歲賜求和。北宋外患為歷朝之最嚴重,終因靖康之難而亡,這與北宋行強榦弱枝政策有關。


    這兵制也給宋政府帶來沉重財政負擔。開國時兵數僅16萬,其後兵數漸多,質素反差,到仁宗慶曆年間,兵數達到125萬9千。龐大的軍隊成為財政上最大的開支,養兵費佔全國歲入的六分之五,令財政枯竭。加上軍事上不敵外族,往往又以議和方式了事,結果,連年不絕的歲輸也令北宋財政負擔更加沉重。


    強榦弱枝政策在行政方面可從政權的集中見到。對中央官僚的權柄,大加限制,削弱相權,設樞密院掌軍事,三司使掌財政,宰相只負責一般行政事務。宋政府還提高了給事中、諫議大夫等台諫官的地位,不再作為宰相轄下的屬官;真宗時又設立諫院,脫離宰相而獨立,權勢地位與宰相相等,可以任意彈劾執政大臣,而不一定要有實據,即使奏彈不當也不加懲罰,這樣通過相權的分割削弱而使權力總攬於皇帝手裏。而且,為了加強皇權,防止大臣權勢過重,官員長期在職專權,於是實施官職分離,所謂「官與職殊,名與實分」官制中有官、職、差遣之分;官是官級,只拿俸祿;職是資格,即甚麼閣的大學士之類;差遣才是實職,正式執行權力的職務,因此做官不一定有實際工作,只有差遣才是實際職務。


    分割削弱相權,官職分離造成吏治的敗壞。宋太祖為了加強皇權,多置機構,加設副職,官職分離,互相牽制等辦法,削弱了軍政大臣獨立掌握的權力,事無大小都要皇帝裁決。官僚機構龐大而運轉不靈,尤其差遣之設及日後科舉膨脹,造成冗官的問題。



真宗時全國官吏不過萬餘人,至英宗時,竟增至2萬4千多人,而宗室吏員,也有1萬5千人,冗官冗吏導致財政日益枯竭,國用不足。且諫官權大,輕易彈人,大臣間猜疑傾軋,宋代人才輩出,而大多不能重用,即使偶有能人賢者在任,也因議論多,互相牽制,空有良謀善策而無法施行,范仲淹便是一明顯例子。本官不管本職,本職不干本事,用人必疑,猜防過重,始用即罷,官員難有發揮,政治自然難有起色。此外,官場亦形成苟且因循,坐待升遷,貪污腐化,賄賂公行之風;這種官僚內政的腐敗不振,實乃強榦弱枝政策下的惡果。


    宋朝在地方行政上,也貫徹「弱枝」的原則,把地方權力集於中央。首先,地方官吏由皇帝直接任免,用文臣知州事,州官人選,概用文人,「列郡用京官權知,三年一換」,不得連任,並設「通判」以分其權。通判名義上,是知州的副手,實際上權力很大,知州的命令要他聯署才生效,通判更可直接向皇帝報告,使地方長官不能專權。



各路又設帥、漕、倉、憲四個監司,負責兵工民事、地方財政、倉務救恤和提點刑獄。四司同為中央派往地方監察地方政事者。至於地方上的財政,規定各路州縣收來的租賦,除必須開支外,一律由轉運使轉運京師。另外,地方稅收由中央派京官到各地監收。地方上的司法權也受削弱,如死刑的案件,要經中央刑部審核才能處決。又常派京官至各地視察,有時還派人到一些地區專管司法之事。總之,慕求地方上軍、政、財、法都受中央控制、監察。


    可惜,這矯枉過正的政策,令地方上的行政始終不上軌道,地方上欠缺財政從事建設,遇有民變或外族入侵時則更不能抵抗,地方財政費用無以支付,只得徵取於民,助長了地方官吏的貪污和搾取,強榦弱枝,終導致地方各方面的不足和腐敗。南宋時的朱熹說過「本朝鑑於五代藩鎮之弊,兵也收了,財也收了,....州郡遂日就困弱,靖康之禍,虜騎所過,莫不潰散」,正好說明地方上的貧弱。


    強榦弱枝政策,沒錯能消除了唐末五代以來的藩鎮割據,地方擁兵自重的弊端,可是北宋沒有適時作出的調整,由於矯枉過正,致使無論中央或地方的一切權力都收於中央,集於皇帝,對整個國家來說是另一種危機,不單弄致外患為禍,也導致民變發生。北宋長期積弱,最終滅亡,實與強榦弱枝政策有密切關係。



 宋史篇


Q1. 試述澶淵之盟訂立之背景,並述此盟約對真宗晚年政治及經濟之影響。

Q2. 試述北宋對遼及西夏之政策及其影響。

Q3. 南宋偏安一隅,於強敵窺伺下,何以竟能延祚百年,試加以分析。


source :


沙宏 : 試述澶淵之盟訂立之背景,並述此盟約對真宗晚年政治及經濟之影響。
http://reocities.com/Tokyo/bay/7057/


怎樣學歷史 ── 嚴耕望的治史三書
http://www.cp1897.com.hk/product_info.php?BookId=9787538276640


細說宋朝 -- 澶淵之盟
http://www.saohua.com/shuku/xishuosongchao/ldf27.htm


細說宋朝 -- 澶淵之盟
http://wx.cclawnet.com/chinastory/05《细说宋朝》/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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