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雲《 香港城邦論 》,p.212-213 總結香港城邦論
行文至今,可以總結香港城邦論:
1. 香港的城邦過渡狀態可以延續很久,也可以自成文化體系,毋須祈求民主的中國做歸宿;
2. 民主中國 必會損害香港的特權利益,即使蔣介石遷台之後,民國也不會善待受過日本殖民的台灣人和原住民;
3. 以香港的被動狀態,無法保證可以在將來的民主中國憲法締造過程中,保護自己現有的特權;
4. 《 基本法 》 賦予香港的內政權力大於英國殖民時期,只是特區政府俯首聽命於中共、出賣香港人、不捍衛香港人利益;
5. 對於中共或 將來的中國政權,香港是不支持也不強求推翻、而是先謀求中港分隔,楚河漢界,河水井水互不相犯;
6. 香港城邦自治運動,追求的是中港關係正常化,香港政府的公共政策必須保衛香港人利益,與大陸交涉的時候先以香港利益為本;
7. 澄清中港關係 乃互惠互利之交易關係,香港以經濟貢獻、 制度貢獻交換中共之軍事 與外交保護,並非北京照顧香港、 優惠香港、 北京「 送大禮 」。不宜散播香港負疚於中共之論、香港要向中共還債之心,淹沒中港之間的交易關係。
Keine Kommentare:
Kommentar veröffentlic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