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雲:政黨為何不敢在 D&G「抽水」?
[2012]一月九日,剛過去的星期日,香港人響應良心召喚,蜂擁到尖沙咀海港城影相,捍衛香港人尊嚴,抗議時裝店 Dolce & Gabanna 歧視香港人,不准香港人在門口的公共街道拍照。
上月,有市民在網上討論區留言,稱在海港城該店外的行人路為女伴拍照時,被數名海港城保安驅趕。《 蘋果日報 》接獲投訴,於一月四日 在該店對出街道嘗試拍攝店面,該店保安員即時走出,記者表露身份,保安員質詢有否向該店申請,隨即召喚商場海港城的保安員協助。
商場保安員以保護商店租客的利益為理由,在街道上驅趕記者,用手阻擋鏡頭,記者詢問有何法律根據,保安員拒絕回答。海港城的保安員聲言,內地遊客觀光影相就「 無問題 」,香港人就要「 過主 」。網民在一月五日報道當日在面書成立萬人攝影抗議專頁。一月五日,時裝店的保安更出來制止街道拍攝,威脅要打爆記者相機。
「 過主 」是廣東人呼喝乞兒用的俗話,即是吩咐乞兒走開,去隔離的施主那邊討飯。這是極其侮辱香港人的說話,由於商場准許大陸人拍攝,卻不許香港人影相,屬於種族歧視( 或族群歧視 )。
這是海港城的保安員當住已經表露身份的記者的面前說的,他明知是會報道的,即是說海港城商場的管理人根本不介意得罪香港人,因為商場現在的顧客群,主要是大陸豪客。香港人的消費,商場不看在眼內,於是才夠膽向記者說,叫香港人「 過主 」。
這是觸怒香港人尊嚴的大事,聽了而無動於衷的,不是香港人。
面書網絡號召之後,有幾千人響應參加。示威之前兩日,發表批評該店非法規管公共空間的,只有旅遊界功能組別的立法會議員 謝偉俊,他當日也偕同妻子區議員 白韻琴到場聲援,謝議員指 D&G 歧視市民,要求 D&G 道歉,並承諾在立法會提出質詢。
示威之前一日( 一月七日 ),立法會議員馮檢基到該店遞信,要求道歉;示威當日,馮也有到場聲援。然而,香港政府毫無表示立場,香港政黨也毫無發表政黨聲明。示威當日,也只有個別議員和社運人士( 陳景輝、林輝 )、媒體人士 ( 黃洋達 )到場聲援,但政黨失踪了,政府也失踪了。
對於向北京出賣香港人的港共政府,我們無可期待,但政黨仍是要順從民意的吧?是次示威,觸及香港人的愛港真感情,擺在政黨面前的便宜,他們不來撿拾,抽水也不敢。土共派( 民建聯 )可以建議用人大釋法的糖衣毒藥來解決大陸孕婦問題,但 D&G 公然優禮大陸人、侮辱香港人,由於觸及香港人 與大陸人的族群衝突,政黨恐怕得罪大陸人 或新移民的票源,全部噤若寒蟬。
網上也有一些人,諷刺那些飛撲去現場的政客或明星是「 抽水 」( 渾水摸魚 ),我不以為然。現代社會的公義行動,參與的人都容許保有自己的原因、動機和立場,毋須接受思想統一的指引,即使參與者夾帶個人利益,如趁機洩憤、博出名、討好選民之類,也是合理的,只要不是喧賓奪主或擾亂行動就可以。
即使是黃夏蕙小姐,在示威前一日( 一月七日 )和示威當日盛裝現身,鼓勵人家拍攝,我也是肅然起敬的,我不會說她是抽水,反而會質問其他香港社會培育長大的藝人和明星哪裡去了?我不猜度夏蕙姨的心態,我只是記得,當香港人尊嚴被人侮辱的時候,夏蕙姨現身,我感激她。
成熟的社會,要懂得向正義的聲援者感恩。成熟的政治意識,不能追求目標純粹和一致,但求參加者共同行動、目標一致就夠,毋須統一心態。多元化的社會,就應該這樣。
同理,馮檢基議員遞信抗議和現身支持,一樣值得敬重。香港人尊嚴受損的時候,馮檢基沒有缺席,他到場了。謝偉俊更加是身先士卒,群情洶湧之前,他一早發表譴責聲明。
「 抽水 」這個指責,大家已經用得太濫,而且於事無補。我一向不用這個詞,也呼籲大家慎用。這些憤世嫉俗又無所肯定的 cynicism,害得香港還不夠嗎?
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香港人淪落到尊嚴被人踐踏,在香港的商場被管理者當乞兒驅趕,難道這些憤世嫉俗又否定一切行動的言論,十幾年下來,沒有責任嗎?我們為何放過踐踏我們的敵人,卻對不大完美的聲援者,諸多挑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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