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itag, 30. Januar 2015

陳雲:政治常識。為何我提出本土意識?

陳雲:政治常識。為何我提出本土意識?


即使無大陸人的資源侵略,香港也必須面對本土意識。民主普選必會帶起本土文化、本土利益的覺醒,


然而,如果之前沒有好好將前殖民地(  香港) 的本土意識整頓  和導正,不以城邦論來處理好一國兩制,普選必會導向狹窄的民粹利益,甚至獨立思想。


我用城邦論來安頓香港本土意識,就是為了迎接香港的普選,並且為將來中國重建共和、重建華夏做好準備。


那些號稱民主派、高舉大中華的人,卻反對香港本土意識,視本土意識之為與普世價值和中國利益對抗的思想,我真不知道,他們是哪門子的民主派。


Wan Chin 為什麼民主派高舉民主 和大中華,卻反對城邦論?他們高舉目標,卻不容許我們實現。很簡單:他們是美帝國的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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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國 定 兩 制 ─ ─ 黃 老 道 術 與 香 港 政 治》陳雲



積極掌握一國兩制的文化出路



《 信 報 》   二 ○ ○ ○ 年 十 二 月 十 五 日


香 港 制 度 的 文 化 基 礎 主 要 是 自 由 主 義 , 當 代 大 陸 制 度 的 文 化 基 礎 主 要 是 法 西 斯 主 義 。 香 港 要 生 存 , 必 須 以 回 歸 中 國 之 後 的 主 權 平 等 的 新 身 份 , 向 英 美 學 回 右 翼 文 化 的 根 底 , 先 進 行 深 度 的 現 代 化 , 



繼 而 在 中 國 傳 統 面 找 尋 人 權 尊 嚴 、 自 由 、 民 主 、 法 治 甚 至 市 場 經 濟 的 文 化 種 子 , 以 「 復 古 更 化 」 的 方 式 , 讓 深 度 的 現 代 化 在 中 國 人 社 會 得 到 新 的 發 展 , 長 遠 可 以 與 西 方 文 明 達 致 平 等 的 對 話 與 融 和 。


 以 邏 輯 的 語 言 來 復 述 , 深 度 現 代 化 是 香 港 生 存 的 必 要 條 件 , 而 且 是 當 務 之 急 , 復 古 更 化 則 是 長 久 生 存 的 充 分 條 件 , 但 那 是 細 水 長 流 , 焦 急 不 來 。


一 國 兩 制 : 消 極 的 和 積 極 的


粗 淺 地 說 , 一 國 兩 制 有 兩 項 文 化 事 功 , 一 為 歸 化 , 二 為 歸 宗 , 此 中 有 緩 急 之 別 。 以 平 等 的 地 位 向 西 方 學 習 , 講 好 英 語 ( 能 講 其 他 西 語 更 好 ) , 深 入 西 學 之 究 竟 , 將 香 港 的 西 學 歸 化 為 中 華 , 為 我 所 用 , 是 香 港 的 當 務 之 急 ; 復 興 中 國 傳 統 , 學 好 古 文 , 歸 宗 中 華 , 精 英 為 之 可 以 , 大 眾 則 可 暫 緩 。



 至 於 向 共 產 黨 文 化 學 習 , 除 了 精 英 智 囊 作 為 研 究 理 解 與 交 流 所 需 之 外 , 平 民 百 姓 大 可 不 必 。 可 惜 回 歸 之 後 , 港 府 一 群 沒 有 文 化 視 野 的 庸 才 , 急 急 回 歸 共 產 中 國 的 奉 承 風 氣 , 學 習 共 產 措 辭 及 洋 化 中 文 以 向 北 方 表 忠 , 令 不 好 意 思 推 卻 愚 忠 行 為 的 北 京 尷 尬 非 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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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 度 現 代 化 之 後 再 進 行 有 民 族 本 色 的 現 代 化 , 是 中 國 在 美 國 霸 權 監 視 之 下 前 進 的 唯 一 安 全 道 路 , 而 香 港 必 須 要 在 這 條 道 路 上 佔 一 領 導 位 置 , 才 可 長 久 生 存 。 



目 下 香 港 領 袖 必 須 衝 破 的 一 個 心 結 , 就 是 要 有 自 信 , 為 了 中 國 將 來 的 發 展 前 途 , 敢 膽 頂 撞 北 京 : 無 論 大 陸 目 前 的 當 權 派 喜 悅 與 否 , 香 港 要 生 存 , 中 國 的 將 來 要 生 存 , 都 必 須 進 行 反 法 西 斯 的 鬥 爭 ( 即 是 鄧 小 平 說 的 「 反 左 」 ) , 以 深 度 西 化 以 至 復 古 更 化 的 方 法 建 設 社 會 文 化 。


 一 國 兩 制 , 消 極 意 義 是 香 港 可 以 抗 拒 大 陸 的 制 度 , 積 極 意 義 是 香 港 可 以 先 行 探 討 將 來 中 國 的 制 度 : 大 陸 一 時 做 不 了 的 , 香 港 可 以 先 行 。 消 極 的 一 國 兩 制 , 是 中 共 放 香 港 一 條 生 路 ; 積 極 的 一 國 兩 制 , 是 香 港 人 自 己 找 尋 出 路 , 為 中 國 開 闢 道 路 。 消 極 的 一 國 兩 制 , 是 維 持 香 港 的 生 存 空 間 ; 積 極 的 一 國 兩 制 , 是 為 中 國 開 拓 生 存 空 間 。 


前 者 是 香 港 生 存 的 必 要 條 件 , 後 者 是 香 港 生 存 的 充 分 條 件 ; 從 消 極 轉 到 積 極 , 香 港 就 可 以 長 存 。



中 國 的 現 代 化 不 能 與 西 方 一 樣 。 與 西 方 一 樣 , 就 有 強 弱 之 比 。 比 西 方 強 , 就 如 戰 前 的 日 本 一 樣 , 招 來 早 夭 , 被 西 方 煎 皮 拆 骨 ; 比 西 方 弱 , 就 如 菲 律 賓 , 陷 入 積 弱 , 永 不 超 生 。 



日 本 人 逞 強 , 結 果 被 美 國 先 下 物 質 原 子 彈 , 再 下 精 神 原 子 彈 — — 廢 除 天 皇 憲 制 , 不 准 做 核 彈 , 不 准 戰 爭 賠 償 。 廢 除 天 皇 制 , 是 奪 其 國 魂 ; 不 准 做 核 彈 , 是 使 其 充 當 美 國 藩 屬 ; 免 卻 戰 爭 賠 償 , 是 滅 其 國 格 。 


從 蔣 介 石 到 毛 澤 東 , 表 面 是 寬 容 日 本 , 暗 地 是 不 許 日 本 賠 償 , 讓 日 本 永 遠 無 法 取 得 亞 洲 的 道 德 領 導 權 ( 「 道 統 」 ) 。 不 許 日 本 以 國 家 的 名 義 賠 償 , 這 是 黃 老 政 術 , 不 足 為 外 人 道 ; 寫 出 來 , 是 讓 大 家 理 解 經 國 大 政 與 尋 常 仁 義 的 不 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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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國 要 生 存 , 只 能 走 與 西 方 不 同 的 現 代 化 道 路 , 以 另 一 個 文 明 體 系 建 立 現 代 社 會 , 與 西 方 平 等 共 事 , 和 而 不 同 , 避 免 衝 突 。 美 國 得 天 獨 厚 , 中 國 近 代 受 到 的 歷 史 創 傷 嚴 重 , 不 能 與 人 爭 霸 , 因 此 「 和 而 不 同 」 是 中 國 長 治 久 安 的 唯 一 道 路 。


神 經 衰 弱 的 人 怕 失 控


法 西 斯 主 義 給 予 統 治 者 立 刻 的 秩 序 感 , 但 會 養 成 「 被 動 公 民 」 , 摧 毀 主 動 的 公 民 性 ( active citizenship ) , 後 患 無 窮 。 目 下 香 港 政 壇 和 學 界 那 些 不 成 器 的 領 袖 , 對 新 加 坡 有 盲 目 崇 拜 , 竟 讓 李 光 耀 這 個 好 為 人 師 的 老 政 客 在 香 港 放 肆 。 



為 政 要 「 辨 正 施 治 」 : 對 於 大 陸 的 失 控 政 局 , 要 殺 一 批 、 關 一 批 、 管 一 批 的 嚴 峻 局 面 , 李 光 耀 的 治 術 是 前 進 力 量 ; 但 在 繁 榮 穩 定 的 香 港 , 李 光 耀 的 治 術 是 反 動 力 量 。 


那 些 以 為 香 港 已 經 「 失 控 」 、 「 鬧 文 革 」 , 要 引 李 光 耀 式 的 治 術 來 整 治 香 港 的 所 謂 領 袖 或 者 虛 擬 領 袖 , 全 是 神 經 衰 弱 之 徒 , 根 本 不 宜 從 政 或 者 問 政 。 若 擺 他 們 在 朱 鎔 基 的 位 置 上 , 面 對 一 個 腐 爛 體 制 , 恐 怕 嚇 得 他 們 都 進 精 神 病 院 了 。 


我 雖 然 說 香 港 回 歸 前 的 十 年 風 俗 惡 劣 , 英 國 人 也 留 下 不 少 詐 術 , 但 都 在 常 規 的 政 治 智 慧 可 以 處 理 之 列 。 比 起 大 陸 的 嚴 峻 政 局 , 香 港 的 困 難 可 以 輕 易 點 撥 , 只 是 中 共 當 權 派 挑 選 了 一 批 不 學 無 術 的 準 瘋 子 來 管 治 回 歸 後 的 香 港 , 令 局 面 更 加 不 堪 而 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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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 政 不 只 是 處 理 群 眾 ( How to deal with the masses? ) , 而 是 如 何 建 設 性 地 處 理 群 眾 ( How to deal with the masses constructively? ) 。 為 政 是 要 做 到 大 多 數 事 務 在 合 乎 情 理 的 掌 握 之 內 ( Most things under sensible control ) , 而 不 是 做 到 Everything under control 。 只 有 醫 院 的 無 菌 手 術 室 , 或 者 新 加 坡 , 才 是 「 一 切 在 控 制 之 內 」 。


香 港 人 要 掌 握 主 動


一 國 兩 制 的 構 思 , 原 是 為 了 香 港 回 歸 之 後 在 大 陸 內 的 生 存 , 至 於 生 存 之 餘 如 何 發 展 下 去 , 則 尚 待 雙 方 探 索 。 探 索 的 主 動 權 在 香 港 手 上 , 不 在 大 陸 那 邊 :



 如 果 大 陸 要 在 列 強 環 伺 之 下 安 全 發 展 , 開 創 道 路 , 大 陸 就 要 遷 就 香 港 , 不 是 香 港 遷 就 大 陸 。 大 陸 當 然 可 以 帶 領 香 港 前 進 , 但 這 會 比 香 港 帶 領 大 陸 前 進 艱 難 得 多 , 因 為 大 陸 的 資 源 、 自 由 、 政 治 穩 定  和 國 際 參 與 都 及 不 上 香 港 。 若 香 港 真 是 被 本 地 的 奉 承 風 氣 所 拖 累 , 一 沉 不 起 , 變 了 要 大 陸 帶 領 香 港 前 進 , 那 將 是 民 族 的 悲 劇 。


香 港 過 去 累 積 財 富 豐 厚 ( 政 府 以 賣 地 方 式 抽 了 港 人 三 十 年 以 上 的 預 繳 稅 ! ) , 生 存 是 不 難 的 , 困 難 在 於 持 續 發 展 : 香 港 必 須 要 為 中 國 開 拓 未 來 的 典 章 制 度 和 社 會 文 化 , 闖 出 自 己 的 空 間 , 不 能 再 像 以 前 一 樣 , 被 動 地 依 賴 中 西 方 之 間 的 交 易 特 權 。 



換 句 話 說 , 香 港 要 珍 惜 自 己 的 歷 史 條 件 和 言 論 自 由 , 以 現 代 中 國 人 的 文 化 身 份 , 為 將 來 的 中 國 奠 定 標 準 ( standard-setting ) , 開 創 中 國 文 化 現 代 化 的 路 向 。 做 不 到 這 個 文 化 使 命 , 香 港 的 政 治 地 位 便 失 去 , 也 無 法 持 續 發 展 , 國 內 眾 多 城 市 便 會 來 攤 分 香 港 現 在 的 經 濟 特 權 。



要 保 住 四 件 文 化 法 寶


英 治 時 期 , 香 港 有 四 件 法 寶 : 政 府 有 精 英 管 治 和 普 通 法 的 法 治 , 市 民 有 個 人 主 義 和 企 業 家 精 神 。 回 歸 之 後 , 原 本 的 政 治 精 英 ( elitism ) 現 在 被 一 群 中 共 錯 誤 起 用 的 烏 合 執 政 團 ( junta ) 所 取 代 ,



 普 通 法 之 精 神 則 被 現 任 律 政 司 和 人 大 釋 法 事 件 帶 頭 糟 蹋 ; 個 人 主 義 ( individualism ) 被 政 黨 鼓 吹 的 民 粹 主 義 ( populism ) 掩 蓋 , 而 企 業 家 精 神 ( entrepreneurship ) 則 被 董 家 政 府 的 朋 黨 關 照 ( cronyism ) 所 侵 蝕 。


從 這 四 件 文 化 法 寶 的 變 質 , 可 見 香 港 回 歸 之 後 的 沉 淪 是 有 跡 可 尋 的 。 香 港 的 救 亡 , 也 自 是 易 如 反 掌 的 。


後 記 : 本 文 是 香 港 首 篇 公 開 論 述 一 國 兩 制 的 文 章 , 破 除 言 論 禁 忌 , 但 筆 者 亦 為 此 而 吃 盡 苦 頭 。 //



Tai Man Chan 先不談大理論,簡單到「公德心」、「守秩序」、「愛護公物」、甚至「禮貌」其實都是一個地區人民在本土的質素表現,從來沒見過缺乏本土意識的人會有高質素行為。



source :



一國定兩制──黃老道術與香港政治
http://www.hkedcity.net/library/book/content.phtml?isbn=9789628884919&page=11


陳雲:政治常識。為何我提出本土意識?
https://www.facebook.com/wan.chin.75/posts/1015163849282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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