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稱 北宋「積弱」,乃實行「議和外交」之結果。此說當否?試就北宋對遼 及西夏之政策作一評述。
試述北宋對遼及西夏之政策及其影響。
編者:沙宏
引言
宋太祖建國時,北方的遼勢力尤大,因五代時 石敬瑭割燕雲十六州與遼,使遼得以對中原有所威脅。而太祖的國策「強榦弱枝」,中央集權,地方空虛,使遼有機會屢?邊患。而北宋皇朝亦因循茍且,武力不振,終宋之世,皆受外患所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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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北宋對遼之政策
自五代時,後晉石敬瑭割燕雲十六州給契丹後,契丹勢力日增。宋時契丹立契丹勢力日增。宋時契丹立遼國,對北宋之威脅極大。以下是北宋對遼之政策︰
1. 主守之政策
宋太祖奪取後周政權後,先向南方用兵,而在北邊,則只在瀛州、常州、易州、棣州等重要軍事據點配置重兵,從事防御。宋太祖還特地設置了一個「封梉庫」,儲積金帛,准備作為贖取燕雲的費用。遼如不允贖取,就將此用作攻取燕雲的兵費,可見其目的非以戰爭來取回失地。而遼因內亂,也無閒對北宋採取行動。
2. 主戰之政策
宋太宗即位後,繼續完成統一工作。太平興國四年,太宗滅北漢割據局面結束。於是乘勝移師河北伐遼。宋軍,獲少勝,但遼援軍至,宋軍大敗,太宗亦中矢傷而逃。史稱「高梁河之役」。太平興國五年,太宗再伐遼,宋軍在莫州與遼激戰,結果亦敗。太宗仍心不甘,欲想再興北伐。
雍熙三年,遼幼主聖宗立,母后簫氏當政,寵臣韓德讓握大權。太宗信邊將賀令圖之言,以為主少國危,最宜乘機進擊,以雪前恥,於是分兵三路,以曹彬等人領之,結果仍遭敗績。
《續資治通鑑長編》有云︰曹彬、劉廷讓相繼覆敗,士卒死者數萬人。
這是歧溝關之役,此役宋軍受重創,至此不再敢主動向遼啟戰。只好在河北平原與遼方相持。
3. 主和之政策
遼於歧溝關重創宋軍後,已看破宋國之虛弱。真宗時景德元年,遼軍南下,直抵澶州,大臣力主遷都避遼,惟寇準主張御駕親征,真宗從之。宋士氣大振,而遼死去主將對宋軍實力未敢輕視,只為求掠奪物資。
宋降將王忠又力主和議。真宗及朝臣亦恐遼。故雙方定盟為兄弟國,宋每年輸遼納銀十萬兩,絹二十萬匹給遼。史稱「澶淵之盟」。此役遼軍日益腐朽,沒有大規模南下。
仁宗慶曆二年,遼又使簫英、劉六符等向宋求關南之地。宋為免戰爭,遣富弼往遼交涉,許曾歲幣銀十萬?。
神宗熙寧七年,遼宋又爭議地界,最終遼讓步捨棄黃嵬山 而以天地為界。宋亦增幣輸了。
此段期間宋遼因定盟而減少領土糾紛。此後四五十年間,雙方各自忙於內政,無力以兵戎相見,維持了和平穩定之局面。
4. 宋聯金滅遼
遼於興宗和道宗時,國勢漸弱。居住在長白山及鴨綠水一帶之女真,本為遼所控制,及遼天祚帝立,政治益不可為。於是女真族乘時崛起,其酋長完顏阿骨打於宋徽宗政和五年稱帝,國號曰金,為金太祖。金屢戰於遼皆得勝。
宋聞金兵攻遼,每戰必勝,蔡京、童貫皆慫恿徽宗聯金攻遼。宣和二年,宋金定盟,七年,遼亡。北宋雖無力抗遼,但始終都借金軍,把遼國消滅。遼亡,取而代之的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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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北宋對西夏之政策
夏為黨項族所建,其祖拓跋思恭於唐討黃巢有功,賜姓李鎮夏州,節度使。曆五代至宋,為北宋之西邊大敵,以下是北宋對西夏之政策︰
1.羈縻之政策
宋初李彝興以助宋抵御北漢有功,於乾德五年死。宋且追封為夏王,其子克睿繼立,累加檢校太尉。太宗太平興國五年,其國主李繼捧立,於七年率族人入朝留居京師,並獻五州之地。
太宗以為已消除這一割據勢力。但繼捧弟繼遷卻出奔於外,並結了遼國為外援。遼以貴族女與之,並冊封繼遷為夏國王,不久復叛,繼捧亦叛。
於是繼捧被擒繼遷敗死,其子德明立,又受遼封為大夏國王,宋封之為西平王。至使西陲有幾年的安定。而西夏於此時亦集中實力向西發展,但西夏仍有野心。可見這政策並未見效。
2. 堅守與經濟封鎖政策
夏的元昊立,是一個野心勃勃之人。其時,河西地區已全入西夏領土。西夏之軍力雄厚。宋與夏大戰,皆遭慘敗。元昊稱帝,宋削其賜姓及官爵。慶曆元年,又派韓琦討夏,竟全軍盡沒,死者萬餘人。於是宋改變策略,韓琦、范仲淹,用清野固守政策,作持久戰,使西夏不能得寸進尺。宋亦以大軍堅守西陲。
當夏對宋侵略時,宋行封鎖夏的經濟政策。從淳化四年開始,宋禁止把青白鹽輸入關陝地區銷售。元昊向宋啟戰時, 宋關閉椎場,禁止互市。
如此夏雖曆次打敗宋軍,但宋軍數目龐大,夏所得的勝利果實和過去依照和約所得的相比,實在得不償失。久戰又人財俱乏,於是向宋乞和,除消帝號。宋封元昊為夏國王,仍得銀絹輸入。
此後,夏主諒祚,皆有對宋作戰。宋夏雙方各有勝負。及至宋室南渡,宋夏之間因有金人的阻隔,而不再有和戰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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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北宋對遼夏政策之影響
北宋自開國以來,屢與遼夏發生衝突,以下是北宋對遼及西夏政策之影響︰
1. 宋國庫空虛
遼夏的壓迫愈甚,則宋室為要養兵、籌餉,派役以抗敵,自然日趨貧弱。壓迫的結困,單就歲幣,宋室為博得和平,每年送給遼、夏的款項,一項而論,其數目便已很大。《廿二史札記、歲幣》云:
宋真宗與遼聖宗澶淵之盟,定幣之數,銀十萬兩、絹二十萬匹。
仁宗時,遼興宗以求地為兵端,再與定定盟,加歲幣銀絹各十萬兩匹。夏主元昊既納款,賜歲幣銀絹茶彩共二十五萬五千。
2. 宋實行變法
宋為了解決邊患,必而改變國策。增強宋軍質素,並且改善財政問題,以減少民眾負擔。宋仁宗時,范仲淹倡議變法。范仲淹,曾處理對西夏戰事,知道宋軍的積弱及質素的問題。
故此時力提倡變法以改善國策流弊。而在神宗年間,大臣王安石亦提出熙寧變法,以改善軍、政、財等問題。可惜,兩次變法皆因守舊大臣反對而告終。王安石又為轉移反對派的視線向西夏用兵,亦遭失敗,反招非議。至使新政完全被罷。
3. 宋國較和平
真宗時,宋與遼訂立澶淵之盟後,雙方保持了三、四十年的和平。雖然遼於仁宗及神宗時對領有所要求,但這只是為了索取銀絹而已。實際上遼於定盟後,國勢亦走下坡,根本沒有能力再犯宋境。兩次的要求,皆是利用北宋之恐懼心理,以得經濟上的利益。故此真宗以後的數十年,遼宗雙方皆大平無事。
夏於元昊在位時,對北宋進行戰爭。由於韓琦的堅守,士卒的用命,西夏仍未能西入而中原,而交戰雙方皆損失鉅大。夏民開始厭戰,而其經濟又依靠宋國,故此雙方定盟。雖後來宋夏仍有戰爭,但夏國日衰,始終沒有踏足中原,故使中原地區太平無事。
4. 促進西北經濟
元昊時,西夏與宋定約。宋開保安軍,高平寨椎場,互相貿易。過去,因西夏對宋用兵,宋對夏人在貿易方面,始終採取嚴格的閉關政策。稍有細故,即宣報絕市,使雙方商人都受損失。雙方人民的需要,都感不便。如宋夏的鹽市,西夏常用池鹽與宋方邊民交易殼麥,此乃兩方的需要。
和約訂立後,促進了黨項、漢、回鶻、吐蕃等各民族的經濟,甚至文化都得以交流,也簡接使到民族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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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的覆亡
宋為求得回五代時石晉賂遼的土地。與遼進行多次戰爭,皆遭敗績,而最終仍議和納幣,平息糾紛,但宋仍心有不甘。宋徽宗時,金國崛起。遼國衰弱,蔡京慫恿徽宗與金聯盟攻遼,以取故地。
宣和七年,金人滅遼。金因在宋遼戰爭中,洞悉宋軍力弱,未能攻克燕京,反遭挫敗,故藉此背盟。還發兵南下,攻陷宋都開封,擄走徽、欽二帝及後宮,北宋覆亡。宋室乃由北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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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北宋自太祖行「強榦弱枝」政策,致使國家邊防軍力薄弱,遼、西夏乘時侵宋。宋未能應付此兩國之威脅,致使宋、遼、夏三國時戰時和。
雖然遼宋於澶淵定盟後,和平三、四十年,但後來北宋竟聯金滅遼,使到可作緩衝的遼國也失去。在強金的勢力下,北宋始終難逃覆亡命運。
Reference : 參考資料
《中國通史》 傅樂成
《中國通史》 周谷城
《中國通史》 復旦大學出版社
《國史大綱》 錢穆
《國史舊聞》 陳登
《國史提綱》 錢穆
《宋史》 黎傑
《中國通史集論》 錢穆、傅樂成、李劍農等
《中國通史講議》 淅江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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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翼 : 廿二史劄記, 卷二十六 宋史
歲幣
宋真宗 與遼聖宗澶淵之盟,定歲幣之數:銀十萬兩,絹二十萬匹。 仁宗時,遼興宗以求地為兵端,再與定盟,加歲幣銀絹各十萬兩匹。
夏主元昊既納款,賜歲幣銀絹茶彩共二十五萬五千。
南渡後,高宗與金熙宗和議成,歲幣銀絹二十五萬兩匹。 孝宗再與金世宗議和,改為銀絹二十萬兩匹。
開禧用兵既敗,甯宗再與金章宗議和,增為銀絹三十萬兩匹。 至金哀宗時,宋停其歲幣。
後數年金亡,元太宗曾遣王來征歲幣銀絹二十萬兩匹,宋不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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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之于金,歲幣外,每金使至又有饋贈,大使金二百兩,銀二千兩,副使半之,幣帛稱是。此例廟堂之上亦知之。故路伯達使宋回,上所得金銀以助邊費。(見金史路伯達傳)
梁肅 使宋回,以所得禮物多,至推排物力時,自增六十貫。( 金史梁肅傳)
金使至夏國者,夏國饋贈,視詔書幾道為多寡。完顏綱 為賜夏主生辰使,章宗特命齎三詔以厚之。(金史完顏綱傳)
金史路伯達傳贊曰 : “ 受歲幣,禮也;使者至燕享,亦禮也,納其賄可乎?乃習以為常,莫有知其非者。出則雲酬勞效,歸則雲增物力,上下惟利是視,此何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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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議和外交 ]
趙翼 : 廿二史劄記, 卷二十六 宋史
和議
義理之說 與時勢之論 往往不能相符,則有不可全執義理者,蓋義理必參之以時勢,乃為真義理也。
宋遭金人之害,擄二帝,陷中原,為臣子者 固當日夜以復仇雪恥為念,此義理之說也。然以屢敗積弱之餘,當百戰方張之寇,風鶴方驚,盜賊滿野,金兵南下,航海猶懼其追,幸而飽掠北歸,不復南牧,諸將得以剿撫寇賊,措設軍府,江淮以南,粗可自立。
而欲乘此偏安甫定之時,即長驅北指,使強敵畏威,還土疆而歸帝后,雖三尺童子,知其不能也。
故秦檜未登用之先,有識者固早已計及於和。
洪皓以樂天畏天語悟室,猶第使臣在金國之言也。
紹興五年,將遣使至金,通問二帝,胡寅言:“ 國家 與金世仇,無通使之理。”
張浚謂: “使事兵家機權,日後終歸於和,未可據絕。” 是浚未嘗不有意於和也。
陳與義云: “ 和議成,豈不賢於用兵?不成則用兵必不免。” 是與義亦未嘗不有意於和也。
高宗謂趙鼎曰 : “ 今梓宮、太后、淵聖皆在彼,若不與和,則無可還之理。” 此正高宗利害切己,量度時勢,有不得不出於此者。厥後半壁粗安,母后得返,不可謂非和之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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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胡銓一疏,以屈己求和為大辱,其議論既愷切動人,其文字又憤激作氣。天下之談義理者,遂群相附和,萬口一詞,牢不可破矣!然試令銓身任國事,能必成恢復之功乎?不能也!
即專任韓、岳諸人,能必成恢復之功乎?亦未必能也!故知身在局外者,易為空言;身在局中者,難措實事。秦檜謂 : “ 諸君爭取大名以去,如檜但欲了國家事耳。” 斯言也!正不能以人而廢言也。其後隆興又議恢復矣!
呂本中言: “大抵獻言之人,與朝廷利害絕不相關。言不酬,事不濟,則脫身去耳!朝廷之事,誰任其咎?”
湯思退亦云: “ 此皆利害不切於己,大言誤國,以邀美名,宗社大計,豈同戲劇?” 斯二人者,雖亦踵檜之故智,然不可謂非切中時勢之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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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翼 : 廿二史劄記 :卷二十六 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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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稱 北宋之「積弱」,乃實行「 議和外交 」之結果。此說當否?試就北宋對遼及西夏之政策作一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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