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itag, 9. Oktober 2015

[明史,吳晗] 胡適複吳晗函 (1931年 9月12日)

胡適複吳晗函(1931年 9月12日)[明史,吳晗]

初載 《胡適之先生年譜長編初稿》 第三冊

又載 蘇雙碧主編,《吳晗自傳書信文集》,中國人事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75-76頁。


春晗同學:

你的信使我很高興。蔣(注:蔣廷黻)、張(注:張子高)諸公之厚意最可感謝,甚盼你見他們時為我道謝。


蔣先生期望你治明史,這是一個最好的勸告。秦漢時代材料太少,不是初學所能整理,可讓成熟的學者去工作。材料少則有許多地方須用大膽的假設,而證實甚難,非有豐富的經驗,最精密的方法,不能有功。


晚代歷史,材料較多,初看去似甚難,其實較易整理,因為處處腳踏實地,但肯勤勞,自然有功。凡立一說,進一解,皆容易證實,最可以訓練方法。


你問的幾點,大致可以解答如下:


(一)應先細細點讀《明史》;同時先讀《明史紀事本末》一遍 或兩遍。《實錄》可在讀明史後用來對勘。此是初步工作。于史傳中之重要人的姓名、字、號、籍貫、諡法,隨筆記出,列一表備查,將來讀文集雜記等書便不感覺困難。讀文集之中的碑傳,亦須用此法。

(二)滿洲未入關以前的歷史,有人專門研究;可先看孟森(心史)《清開國史》(商務)一類的書。你此時暫不必關心。此是另一門之學。謝國禎君有此時期史料考,已由北平圖書館出版。(孟心史現在北大。)

(三)已讀得一代全史之後,可以試作 “ 專題研究 ”之小論文( monographs);題目越小越好,要在 “ 小題大做” ,可以得訓練。千萬不可做大題目。

(四)劄記最有用。逐條必須注明卷冊頁數,引用時可以複檢。許多好“專題研究” 皆是劄記的結果。

(五)明代外人記載尚少,但如 “ 倭寇” 問題,西洋通商問題,南洋問題,耶酥會教士東來問題,皆有日本及西洋著述可資參考。蔣廷黻先生必能指導你,我是外行。


以上匆匆答覆定不滿意。


胡適
廿,九,十二。


請你記得:治明史不是要你做一部新明史,只是要你訓練自己作一個能整理明代史料的學者。你不要誤會蔣先生勸告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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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晗致胡適(一九三二年四月二十四日)適之師:


先生的文章已經叫人鈔好拿去付印了,現在把原稿先行掛號奉還。


今午同蔣廷黻先生談話,他說他正在發愁,因為《獨立》週報預備在下下星期出版,第一期稿件已齊,卻還找不到一個合式的經理人。生因此想起五星期前同黎昔非君到協和來看先生的時候,先生曾提過此事,並問黎君願否幫忙,就把這話告訴蔣先生,他很高興,叫生即刻寫信,請先生決定並徵求昔非同意(他住銀匣大豐公寓)。


這半年來讀 《明史》,發生了無數的問題,其中最叫人疑心的一個是胡惟庸事件。據明史《胡惟庸傳》、《日本傳 》、《李善長傳 》  諸記載,是胡惟庸想造反,私使明州衛指揮林賢下海招倭,使元遺臣封績往漠北請援,日本國良懷遣僧如瑤率四百人偽為貢獻巨燭,中藏兵器,謀乘機為助,未至而惟庸敗,至十七年(一作 二十年七月,一作 十五年 )林賢事發,族之,乃絕日本,著祖訓,列為不征之國。這事敘述非常可疑,關係非常重大,中日諸紀載又均有矛盾,如:

(1)《紀事本末》載太監雲奇事,說胡惟庸請太祖幸第謀行刺,被雲奇阻,事發,誅惟庸。此說本《列卿記》附錄,雷禮又本之何孟春  《雲奇墓碑》。原碑未指明姓名,何氏臆斷為惟庸。此事《皇明史竊 》、《 皇明泳化類編》、《明書》、《 殊域周諮錄》、《 紀事本末補編》、《從信錄》、《法傳錄 》 諸書皆篤信之。

(2)日使如瑤,中日諸書均以為良懷所遣,《資治通紀》 及 《蒼霞草》 則以為義滿所遣。最後一次來華時代,《籌海圖編》以為洪武二十年,《明史》 以為十七年,諸書或作十五年。

(3)胡惟庸罪狀,《明史》所錄系據  《實錄》,全載當時口供。不可信。(其價值與嚴世蕃口供等,王世貞篤信之,其子士騏則疑非是。)其被誅前過失,諸書亦所載不一,綜為(一) 毒死劉基,此有黃伯生《誠意伯行狀》可據。疑即由太祖指使惟庸行毒,複中以罪圖滅口,故史隱約其辭;(二) 壅蔽安南貢使;(三) 私沒入官婦女;(四) 其子死市中,惟庸殺挽人被罪;(五)榜關吏為諸奸利;(六)通倭;(七)通朝鮮三佛齊;(八)通元;(九)謀刺諸端,均矛盾可疑。

(4) 惟庸大罪為通倭,諸書所記皆類兒戲,且 《明史》言:“十七年七月林賢事發……”不見《實錄》及任何紀載。惟庸死後與日本之詔勅不及此事。日本紀載亦無一字及之,即有,亦皆采自中籍。

(5) 李善長之冤,王國用疏已及之。太祖猜忌,諸元勳宿將均遭非罪誅夷,胡文臣且初曾寄心腹,懼其泄青田死事,故借其平日不慊之行為陷以叛逆,不惜偽造口實,著之祖訓,一面明知不能征服日本,而又無法阻其入寇,因曲為之引,藉端絕交,諸家紀載但憑《實錄》,日人又憑中籍,適墮太祖計中,以致數百年來,人均為所欺。


其餘可疑之處極多。生打算在暑假前寫一篇文章耑論此事,以說明明代初葉之中日外交關係,一掃前人之說。不過還不敢十分自信,極盼先生能予以指教。


又異稱《日本傳》引塗山《明政統宗》七:“永樂五年八月,勅陝西行都司都指揮陳敬等及巡按監察禦史禁止外交。上曰:‘臣無外交,古有明戒。太祖高皇帝申明此禁,最為嚴切。如胡惟庸私往卜寵吉兒、通日本等處,禍及身家,天下後世曉然知也。……’”


文中卜寵吉兒疑即北邊地名,但化了很多功夫都查不出在那兒,這條材料又僅見於此地,無所參證。不知先生能介紹一位專治元明西北史地的為解此疑否?


前在協和曾談及《綠野仙蹤》抄本事,先生當時說打算把它抄一部出來。生後又與振鐸先生談,亦極贊此舉。假如先生認為此書有抄出之價值,生當囑在燕京圖書館服務之友人設法買一部木刻本,光抄它不同的所在。此友已允許完全盡義務代為校抄,一候示到,便可舉行。專此謹頒。康健


學生 吳春晗上 二十四日晚十二時

明史,吳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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