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enstag, 13. Januar 2015

歐陽宣:中國歷史上存在 城邦時代嗎?

歐陽宣:中國歷史上存在 城邦時代嗎?


中國歷史上存在城邦時代嗎? 歐陽宣


過去學界大抵同意,西周以降的 五百年(西元前十世紀 至六世紀),中國社會的特質乃是城邦,城裡的「國人」能以平民的身分 參與政治,甚至能夠對國家決策 產生舉足輕重的影響,這樣的觀點 以  杜正勝先生的  《周代城邦》為代表。


近年已有學者提出不同的觀點,認為中國歷史上的 城邦時代,非如杜正勝所言,為西周以降之五百年,很可能僅為春秋時代特殊的歷史背景下的產物,以下將為學友介紹兩位學者,分別為李峰先生 及陸威儀先生(Mark Edward Lewis)著作中與本文題旨相關內容,再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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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峰  在  《西周的政體》( Bureaucracy and the State in Early China: Governing the Western Zhou)中,其以詳實的金文資料的考釋作為基礎,並援引社會科學對於官僚制度的討論,釐清西周時期的官僚所可能涵蓋的範圍。


該書透過對於西周官僚制度的分析,對於官員的養成、晉升渠道、行政權力的分層化、行政官僚與周王的關係、此官僚制度形成的社會背景,乃至於西周的國家型態,皆有相當清楚的討論。


另一方面,李峰 針對西周國家型態的問題,亦以世界史的視野,檢討當前關於西周國家型態的幾種學說:城市國家(city state)、領土國家(territorial state)、Feudal 國家( feudal state)、分立國家(segmentary state)、邑制國家,



主張 西周國家型態應為「 權力代理的親族邑制國家 」(delegatory kin-ordered settlement state),指出 透過委任政治權力 予作為 諸侯的血親、親族,整合以邑為基礎的 社會經濟系統,是 西周國家運行的 基本邏輯。理論上,此  「委任」為暫時授予,而非永久讓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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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威儀 在 The Construction of Space in Early China 的第三章,也對於周代的國家型態進行討論,他認為春秋時代的「城邦國家」是乃是西周王室崩潰的特殊歷史背景造成。


原先維持政治秩序的周王室因犬戎入侵東遷而式微,在中央權力真空的狀態下,東方諸國陷入被戎狄入侵的危險,霸政應運而生。透過國勢較強的諸侯國由會盟團結諸國,抵抗戎狄及楚的侵略。


關於城邦國家內部政治體制,細節內容由於傳世文獻鮮有記載,僅知其大抵沿襲周制,難以探究。從傳世文獻有限的記載可知,城邦國家的執政、重要職官的分配,往往與貴族的人格特質、家族背景、時局變遷有關,似無一個明確的晉升管道。



在此動盪的歷史背景下,城邦國家中的國人,由於作為主要的兵役人口,而能夠左右時政,無論是國君或貴族,皆須獲得國人的支持方能順利執政。


不過,陸氏強調城邦國家中的國人雖能參政,仍與西方雅典城邦的民主政治有相當大的差異。原因在於城邦除了貴族間的流血政變外,並未有任何制度上的設計制衡執政大夫的權力;

其次,執政者雖需要爭取國人支持,但往往也同時加強對國人的控制,另一方面也吸納有才能者進入統治階層,消解下層的反抗力量;最後,春秋晚期列國皆開始進行改革,開始「編戶齊民」,導致城邦國家、國人逐漸退出歷史舞台


綜前所述,目前所見西周時期政治史的史料,其實對於城邦論並不有利,理由在於城邦論的立論基礎:


首先,作為人群活動舞臺的城 ( 國);其次,即由城外的野人、城內作為稅收與兵源的來源的國人、貴族、君主以及所構成的由下而上的社會階級序列。



此階級序列雖有高下之別,但在實際的政治運作中,國人、貴族、君主形成了相互制衡的關係。關於國人的文獻記載僅止於春秋時代,無法上溯至西周。


另一方面,出土文字資料如金文亦無相關記載,如此一來便很難直接證明西周便存在國人參政;當然,這也與資料的性質有關,因為銅器銘文的撰寫目的即在祭祀中朗誦,用以彰顯銅器製作者的家族替周王室服務的豐功偉業。


總而言之,中國過去 確實存在城邦時代,但存在的時間很可能僅有春秋時期。國人影響政局的現象 則難以直接類比雅典的民主政治,或許仍需從當時貴族巨室政治的脈絡下考慮。


source:


歐陽宣:中國歷史上存在城邦時代嗎?
http://shi-yuan.blog.ntu.edu.tw/2015/01/12/中國古代史學訊:中國歷史上存在城邦時代嗎?/


see also :


庫斯克 讀陳雲《香港城邦論 II:光復本土》
https://arnoldii.wordpress.com/2014/03/13/庫斯克讀陳雲《香港城邦論ii:光復本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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