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ntag, 17. Januar 2010

EE5412 : 笛卡兒 : 第一哲學沉思集

EE5412 : Networks 笛卡兒 : 第一哲學沉思集 ——反駁和答辯

link stress : represent the total number of identical copies of a given data unit (eg IP packet) transmitted over the same underlyinf physical link.

overlay cost : where i is a router-to-router link traversed by one or more overlay link, and S(i) is the link stress experimented by the i-th unerlyinf link.

churn :the continuous process of peers joining and leaving the network is called churn. to promote some peers to act as super nodes.

unstructured p2p systems are frameworks that organize the peers implementing themselves WITHOUT any enforcing algorithms or resorting to data strcture with a GLOBAL significance in the overlay.

ping-pong : operations devoted to the maintenance of the overlay only require to contacting peers in order to discover if they are active/inactive and maintain some states in the table.

disadv of pure unstructured system : information delocalization, impossible to determine the peer that contains information of interest.

solutions: some peers act as "mediation points" called supernodes, form the rudimental(fundemental) org in the overlay.
"some peers are more equal than others"

http://www.tianyabook.com/zhexue/no1/index.html

笛卡兒 : 第一哲學沉思集 ——反駁和答辯

Quoted:

六個沉思的內容提要 :

1. 在第一個沉思裏,我提出了,只要我們在科學裏, 除了直到現在已有的那些根據以外,還找不出別的根據,那麼我們就有理由普遍懷疑一切 (doubt about all things) ,特別是物質性的東西 (material things)。

儘管普遍懷疑的好處 ( the utility of a doubt ), 在開始時還不顯著,不過,由於它可以讓我們排除各種各樣的成見 ( prejudice ),給我們準備好一條非常容易遵循的道路,讓我們的精神逐漸習慣脫離感官 ( the mind may detach itself from the senses ) ,並且最後讓我們對後來發現是真的東西決不可能再有什麼懷疑,因此它的好處還是非常大的。

2. 在第二個沉思裏,精神 ( mind ) 用它本身的自由 ( liberty ),對一切事物的存在只要有一點點懷疑,就假定它們都不存在,不過決不能認為它自己不存在。

這也是一個非常大的好處,特別是精神用這個辦法很容易把屬於它的東西,也就是說屬於理智性的東西 (intellectual nature ),和屬於物體性的東西 (pertain to body ) 區分開來。

但是,有些人可能會等待我在這裏拿出一些理由來證明靈魂的不滅 ( the immortality of the soul ),因此我認為現在應該告訴他們,對於凡是我沒有非常準確論證過的東西都不準備寫進這本書裏去,那麼我看我不得不遵循和幾何學家所使用的同樣次序:

先提出求證的命題的全部根據,然後再下結論。

在認識靈魂不滅之前,要求的第一個和主要的東西是給靈魂做成一個清楚、明白的概念,這個概念要完全有別於對物體* 所能有的一切概念:這在這裏已經做到了。

除此以外,還要求知道我們所清楚、分明領會的一切東西,本來就是按照我們所領會的那樣
都是真實的。這在第四個沉思以前還沒有能夠論證。

還有,什麼叫物體性 ( corporeal nature ),還必須有一個清楚的概念,這個概念一部分見於第二個沉思裏,一部分見於第五個和第六個沉思裏。

最後,應該從這一切裏得出一個結論:

凡是清楚、分明地領會為不同實體性的東西,就象領會精神不同於物體那樣,實際上都是分屬於不同實體的,它們之間是實在有別的:

這是在第六個沉思裏做出來的結論。

在這個沉思裏還證實了這一點:我們把一切物體都領會為是可分的,而精神或人的靈魂只能被領會為是不可分的,因為,事實上我們決不能領會半個靈魂,而我們卻能夠領會哪管是最小的物體中的半個物體,因此物體和精神在性質上不僅不同,甚至在某種情況下相反。

不過我沒有必要在這本書裏更進一步談這個問題,一方面因為這已經足夠相當清楚地說明,從肉體的腐爛得不出來靈魂的死亡,同樣也足夠給人們在死後有一個第二次生命的希望;同時也因為我們可以由之而推論出
靈魂不滅的那些前提取決於整個物理學的解釋。

這首先是為了知道:一般來說,一切實體,也就是說,要不是被上帝所創造就不能存在的一切東西,從它們的本性來說是不可毀滅的,並且要不是這同一的上帝* 願意撤回他平時的支持而把它們消滅掉的話,它們
就永遠不能停止存在。

其次是為了說明:在一般的意義下,物體是一種實體,因此它也是不死滅的;但是人的肉體就其有別於其他物體這一點來說,它不過是由一些肢體和其他類似的一些偶性組合成的;而人的靈魂就不是這樣,它是一種單純的實體,決不是由什麼偶性組合起來的。

因為,即使它的一切偶性都改變了,例如它領會某些東西,它希求另外一些東西,它感覺一些東西,等等,不過它卻永遠是同一的靈魂*;而人的肉體,僅僅由於它的某些部分的形狀改變,它就不再是同一的肉體了* 。由此可見人的肉體很容易死滅,但是精神或人的靈魂( 我認為這二者是沒有區別的),從它的本性來說是不滅的。

  *法文corps這個詞,按照漢語習慣可以分別作幾種不同的譯法:身體、肉體、物
體、形體。下同。
*這同一的上帝。法文第二版是:上帝本身。
*法文第二版:但是靈魂卻決不能變成別的東西。
*法文第二版:人的肉體就變成別的東西了。

3. 在第三個沉思裏,我覺得我已經把用來證明上帝存在 (the existence of God ) 的主要論據都相當詳盡地解釋了。

不過我沒有想在這裏在物體性的東西裏邊進行比較,來儘量地讓讀者的精神從感官擺脫出來,因而也許還剩有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這些模糊不清的地方,我希望在我對迄今給我提出來的反駁將做的答辯中完全得到澄清。

比如,在我們心裏的一個至上完滿的存在體的觀念怎麼會包含那麼多的客觀實在性,也就是說,從表像裏分享了那麼大程度的存在性和完滿性,以致它必然應當來自一個至上完滿的原因,這是相當難於理解的。

不過,在答辯裏,我用了一個十分精巧的機器作為比較來闡明,這個機器的觀念是存在
于某一個工匠的心裏。

這個觀念在客觀技巧上一定有一個原因,比如說,工匠的學識,或者這個概念是他從別人那裏學來的,因此同樣道理,在我們心裏的上帝的觀念也不可能沒有它的原因,這個原因就是上帝自己。

4. 在第四個沉思裏證明了凡是被我們領會得非常清楚、非常分明的東西,都是真的;同時也解釋了錯誤 (error ) 和虛假 (falsity ) 的理由* 在於什麼地方;這是必須知道的,一方面是為了證實以前的那些真理,一方面也是為了更好地理解以後的那些真理。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我在這個地方決不論述罪惡,也就是說在追求善與惡中所犯的錯誤,而僅僅論述在判斷
和分辨真與假時所產生的錯誤;我不打算在這裏談屬於信仰的東西,或生活中的行為的東西,而只談有關思辨的真理和只有借助于自然的光明* (the light of nature ) 才能認識的真理。

  *法文第二版:“錯誤和虛假的性質”。
*“自然的光明 ”指理性而言。

5. 在第五個沉思裏,除解釋一般意義下的物體性 (corporeal nature ) 以外,還用新的理由來論證了上帝的存在,在這些理由中雖然會遇到某些困難,但是這些困難我將在對給我提出的反駁所做的答辯裏去解決。還有,在那裏也看到,幾何學論證的正確性本身取決於對上帝的認識這一點怎麼是真的。

6. 最後,在第六個沉思裏,我把理智活動 (the action of the understanding) 和想像活動 (imagination ) 分別開來;我在那裏描述了這種分別的標誌。

在那裏我指出人的靈魂( mind ) 實在有別於肉體 ( body ),然而又和肉體緊密結合得就象一
個東西似的 ( a single thing) 。由感官 (senses) 產生的一些錯誤 以及避免錯誤的辦法都在那裏闡明了 (demostrated )。

最後,我在那裏指出了各種理由 來說明物質的東西的存在 (the existence of material things) ,這並不是因為我斷定這些理由對於它們所證明的東西是有好處的,例如有一個世界,人有肉體,以及諸如此類的事情,這些都是任何一個正常人從來沒有懷疑過的;而是因為仔細觀察起來,人們看出它們不如導致我們對上帝和我們的靈魂的認識的那些理由那樣明顯、有力,因而導致我們在精神上對上帝和我們的靈魂的認識的理由是最可靠、最明顯的理由。

這就是我計畫要在這六個沉思裏證明的全部東西。

我在這裏省略了其他很多問題,關於那些問題,我在這本書裏也在適當的機會講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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