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ttwoch, 20. Januar 2010

EE5412 : 笛卡爾 : 第一哲學沉思集 --第三個沉思 (3)

EE5412 : 笛卡爾 : 第一哲學沉思集 --第三個沉思 (3)

第三個沉思 : 論上帝及其存在 (3)


雖然我可以假定我過去也許一直是象我現在這樣存在,但是我不會因此而避免這個
推理的效力,也不能不認識到上帝是我的存在的作者這件事是必要的。因為我的全部生
存時間可以分為無數部分,而每一部分都絕對不取決於其餘部分,這樣,從不久以前我
存在過這件事上並不能得出我現在一定存在這一結論來,假如不是在這個時候有什麼原
因重新(估且這樣說)產生我,創造我,也就是說保存我的話。

事實上,這對於凡是要仔細考慮時間的性質的人都是非常清楚、非常明顯的,即一
個實體,為了在它延續的一切時刻裡被保存下來,需要同一的能力和同一的行動,這種
行動是為了重新產生它和創造它所必要的,如果它還沒有存在的話。因此,自然的光明
使我看得很清楚,保存和創造只是從我們的思想方法來看才是不同的,而從事實上來看
並沒有什麼不同。

所以,只有現在我才必須問我自己,我是否具有什麼能力使現在存在
的我將來還存在,因為,既然我無非是一個在思維的東西(或者至少既然一直到現在嚴
格說來問題還只在於我自己的這一部分),那麼如果這樣的一種力量存在我心裡,我一
定會時刻想到它並且對它有所認識。可是,我覺得象這樣的東西,在我心裡一點都沒有,
因此我明顯地認識到我依存於一個和我不同的什麼存在體。

也許①我所依存的這個存在體並不是我叫做②上帝的東西,而我是由我的父母,或
者由不如上帝完滿的什麼其他原因產生的吧?不,不可能是這樣。因為,我以前已經說
過,顯然在原因裡一定至少和在它的結果裡有一樣多的實在性。因此,既然我是一個在
思維的、在我心裡③有上帝的觀念的東西,不管最後歸之于我的本性④的原因是什麼,
必須承認它一定同樣地是一個在思維的東西,本身具有我歸之于上帝本性⑤的一切完滿
性的觀念。然後可以重心追問這個原因的來源和存在是由於它本身呢,還是由於別的⑥
什麼東西。


因為如果是由於它本身,那麼根據我以前說過的道理,其結果是它自己一定
是⑦上帝,因為它有了由於本身而存在的能力,那麼它無疑地也一定有能力現實地具有
它所領會⑧其觀念的一切完滿性,也就是說,我所領會為在上帝裡邊的一切完滿性。
如果它的來源和存在是由於它本身以外的什麼原因,那麼可以根據同樣的道理重新
再問:這第二個原因是由於它本身而存在的呢,還是由於別的什麼東西而存在的,一直
到一步步地,最終問到一個最後原因,這最後原因就是上帝。很明顯,在這上面再無窮
無盡地追問下去是沒有用的,因為問題在這裡不那麼在於從前產生我的原因上,而在於
現在保存我的原因上。
 
 ①法文第二版:“不過,也許”。
②“我叫做”,法文第二版裡缺。
③“在我心裡”,法文第二版是“本身”。
④“歸之於我的本姓”,法文第二版是“我的存在”。
⑤“本性”,法文第二版裡缺。
⑥“別的”,法文第二版裡缺。
⑦“它自己一定是”,法文第二版是“這個東西是”。
⑧“所領會”,法文第二版是“本身有”。

也不能假定也許我的產生是由很多原因共同做成的,我從這一個原因接受了我歸之
于上帝的那些完滿性之一的觀念,從另外一個原因接受了另外什麼的觀念,那樣一來,
所有這些完滿性即使真地都存在於宇宙的什麼地方,可是不能都結合在一起存在於一個
唯一的地方,即上帝之中。因為,相反,在上帝裡邊的一切東西的統一性,或單純性,
或不可分性,是我在上帝裡所領會的主要的完滿性之一;而上帝的一切完滿性的各種統
一和集合①的觀念一定不可能是由任何一個原因(由於這個原因,我同時也接受了其他
一切完滿性的觀念)放在我心裡的。因為,如果這個原因不讓我同時知道它們是什麼,
不讓我以某種方式全部認識它們,它就不能讓我把它們理解為連結在一起的、不可分的。
 
 ①“集合”,法文第二版缺。
至於①我的父母,好象我是他們生的,關於他們,即使凡是我過去所相信的都是真
的,可是這並不等於是他們保存了我,也不等於他們把我做成是一個在思維的東西,因
為他們不過是②把某些部置放在這個物質裡,而我斷定③在這個物質裡邊關閉著的就是
我,也就是說,我的精神(我現在只把精神當作了我自己);所以關於他們,在這裡是
毫無問題的;

可是必然得出這樣的結論,即單從我存在和我心裡有一個至上完滿的存在體(也就
是說上帝)的觀念這個事實,就非常明顯地證明了上帝的存在。

  ①“至於”,法文第二版裡是“最後,至於”。
②法文第二版:“我習慣地相信他們由之而產生了我的那種物質性的行動,與產生
這樣一種實體二者之間沒有任何聯繫;而他們之有助於生下了我,最多是他們”。
③法文第二版:“我一向斷定”。


我只剩去檢查一下我是用什麼方法取得了這個觀念的。
因為我不是通過感官把它接受過來的,而且它也從來不是①象可感知的東西的觀念
那樣,在可感知的東西提供或者似乎提供給我的②感覺的外部器官的時候,不管我期待
不期待而硬提供給我。它也不是純粹由我的精神產生出來或虛構出來的,因為我沒有能
力在上面加減任何東西。因此沒有別的話好說,只能說它和我自己的觀念一樣,是從我
被創造那時起與我俱生的。
 
 ①法文第二版:“不是通常”。
②“我的”,法文第二版缺。

當然不應該奇怪,上帝在創造我的時候把這個觀念放在我心裡,就如同工匠把標記
刻印在他的作品上一樣;這個標記也不必一定和這個作品有所不同。可是,只就上帝創
造我這一點來說,非常可信的是,他是有些按照他的形象產生的我,對這個形象(裡面
包含有上帝的觀念),我是用我領會我自己的那個功能去領會的,也就是說,當我對我
自己進行反省的時候,我不僅認識到我是一個不完滿、不完全、依存於別人的東西,這
個東西不停地傾向、希望比我更好、更偉大的東西,而且我同時也認識到我所依存的那
個別人,在他本身裡邊具有我所希求的、在我心裡有其觀念的一切偉大的東西,不是不
確定地、僅僅潛在地,而是實際地、現實地、無限地具有這些東西,而這樣一來,他就
是上帝。

我在這裡用來證明上帝存在的論據,它的全部效果就在於我認識到,假如上帝
真不存在,我的本性就不可能是這個樣子,也就是說,我不可能在我心裡有一個上帝的
觀念;我再說一遍,恰恰是這個上帝,我在我的心裡有其觀念,也就是說,他具有所有
這些高尚的完滿性,對於這些完滿性我們心裡儘管有什麼輕微的觀念,卻不能全部理解。
他不可能有任何缺點;凡是標誌著什麼不完滿性的東西,他都沒有。

這就足以明顯地說明他不能是騙子,因為自然的光明告訴我們,欺騙必然是由於什
麼缺點而來的。

不過,在我把這件事更仔細地進行檢查並對人們能夠從其中取得的其他真理進行考
慮之前,我認為最好是停下來一些時候專去深思這個完滿無缺的上帝,消消停停地衡量
一下他的美妙的屬性,至少盡我的可以說是為之神眩目奪的精神的全部能力去深思、贊
美、崇愛這個燦爛的光輝之無與倫比的美。

因為,信仰告訴我們,來世的至高無上的全福就在於對上帝的這種深思之中,這樣,
我們從現在起就體驗出,象這樣的一個沉思,儘管它在完滿程度上差得太遠,卻使我們
感受到我們在此世所能感受的最大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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