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itag, 7. August 2015

陳雲 : 如今香港明顯發生了 冤獄,是司法界 徇私枉法,侮辱了法治

陳雲 : 如今香港明顯發生了 冤獄,是司法界 徇私枉法,侮辱了法治


陳雲:港共政府的法官 不是在判案,而是在政治報復香港人民自發的正義執法行動。我們不是挑戰法治,而是打破司法迷信。


如今香港明顯發生了冤獄,是司法界徇私枉法,侮辱了法治:法官明顯違背了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量刑原則,向犯了可以饒恕的輕微罪行的香港人民 判以重刑,法官明顯針對那些打擊大陸走私賊的人民正義行動(  popular justice;德文Volksjustiz),


因為這些人民正義行動是 在挑戰港共政府的執法權威,挑戰警察有法不依、徇私枉法、放過街頭走私犯罪團伙,香港人民自己嘗試執行自然公義(natural justice),驅趕越境來港犯法的走私賊。


法官對這些人民正義行動給予重罰,是政治報復(political vengeance),他們不是在判案,而是在進行政治批鬥,也是在維護自己的司法飯碗,因為一旦香港人民不斷採取人民正義行動,港共的執法系統和司法系統必會崩潰,警察淪為港共的特務兵,法官淪為無人尊重的黑法官,他們驚怕接受將來革命政府的政治清算,


故此目前在使出最後的毒手,對付人民在街頭自己保護自己(self-help)、自行驅趕大陸走私犯罪團伙的人民正義。


(按:被判以冤獄的香港人民義士,只是犯了阻差辦公、公眾場合行為不檢等罪名,即使在旺角佔領期間的 嚴峻時刻,法官也是輕判,甚至不受理案件、當庭斥責警方的檢控官。目前的重判,顯然是由於香港義士的行動是屬於自行執法的自然公義行動。即是說,義士在嘗試革命或叛亂,attempt to revolt。)


Wan Chin 這是香港城邦的法治教育,也是法學的ABC。全香港,只有陳雲向大家講解。(我在德國讀過一點法學。)


我將生死置諸度外,這個貼文是玩命的,我隨時被港共的法庭傳召和拘留。我隨時消失48小時,甚至永遠消失。昨日的事情不是偶然。無論如何,請各位廣傳。


source :


陳雲:如今香港明顯發生了 冤獄,是司法界 徇私枉法,侮辱了法治
https://www.facebook.com/wan.chin.75/posts/10153438464272225?fref=nf


Wan Chin :What that judge of the local commie government did was not making decision in a court of law
https://www.facebook.com/HKTruthWanchin/posts/954557791261392


溫水劇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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