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nerstag, 18. April 2019

陳雲:逃犯引渡條例,最終會引渡香港高官去北京的

陳雲:逃犯引渡條例,最終會引渡香港高官去北京的



陳雲:逃犯引渡條例,最終會引渡香港高官去北京的。


唉。我還是講出來吧。


其實推出逃犯引渡條例的香港特首或高官,知不知道,有朝一日,改朝換代,他們會有機會被引渡去北京受審的?


中國刑法最高刑罰是死刑,他們知不知道?


這是殺頭的風險,我真的不忍心,要講出來的。


共產黨是什麼東西,習近平局部引退之後是什麼世界,共產黨被革命之後的革命政府是什麼東西,香港高官不知道的。


其實以我的政治觸覺,如果我做政府,泛民七子全部要輕判的,控告最輕的罪名,七日社會服務令之後就結案了事,



不要無事生非,連累宗主國。這種中美鬥爭而美國領先的時候,香港不要輕舉妄動。在香港做共產黨的官,要這樣做。



香港是一個英美設立給華人的保護罩,不認人的,既保護中外政治犯,保護共黨貪污幹部,香港逃稅商人,



也保護香港特區高官,泰國前總理他信來到香港也受保護。法治的好處就是這個,不認人的,人人平等受到保護。


https://www.facebook.com/wan.chin.75/posts/10157022688412225



陳雲:民主派遊行帶頭人林榮基,逃犯條例修訂的稻草人。


Serve to distract Hongkongers. 我認為他高調出來的目的,是誤導香港人,


令香港人以為逃犯引渡條例只是針對他這類人,其他人可以放心。


他是被中共懲罰過的人,事情已經了結,他毋須走。他明明走了去台灣開銅鑼灣書店,也回流香港,看來他根本無意出走。


中共要對付的,是未懲罰、未罰款、未抄家的香港商人和外國居民與過境外國人。



中共要對付的不是政治犯,政治犯用國安人員押回大陸虐待就可以。政治犯在泰國、在加拿大都可以押解回去中國。


政治犯只是關押,不必什麼合法手續。但對付商人,要合法手續才可以拿他們的錢。


這次中共要對付的,是商人,因為要有引渡文件引渡回大陸審判,大陸法庭審判罰款抄家之後,



用已經做好的中港司法判決互認來香港炒家、充公家產、凍結存款、要挾擔保人,這裡需要一個合法的中港司法過程。



這不是對付政治犯需要的過程。


明白嘛?香港人。死蠢!


(我陳雲不妨再得罪你一次:下次記得又投票給民主派啊,屌你老母,投啦,屌你老母。)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157014138447225&set=a.469456247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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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雲:逃犯條例的關鍵之處,是在香港捉外國人。中共已經可以任意在香港和泰國捉人,在加拿大也可以,但捉的是中共國民(包括香港公民)或華裔(中共的國籍法以血統為本)。逃犯引渡條例是修訂到可以授權中共在香港以中共的法庭通緝令,任意捉拿在香港的所有人,包括外國人,甚至在香港機場國境轉機的外國人(好似美國授意加拿大在加拿大的機場轉機處捉拿孟晚舟!),從而實施中共在這個國際城市的治外法權。《基本法》規定中共不能在香港行使中國法律,故此香港是中共的治外地區,也是國際租界。


逃犯引渡條例,是令到中共在香港捉拿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的法庭閉門審案,執行滿清十大酷刑。這是仿照清朝當年設在香港租界的九龍城寨的衙門模式。不過英國無理會九龍城寨的衙門,不交華人罪犯給清朝衙門,九龍城衙門不久便報廢。


條例通過之後,香港的飛機客運中轉站的地位,可以收檔,國際郵輪生意也不必做(香港的port visit變成入中國監獄之路)。國際航班的轉機站,也將遠離香港,改在台北、高雄,香港機場的第三跑道可以不必興建。


在香港的外國記者隨時被捕,控以在東莞強姦非禮阿婆的罪名,達到震懾外國媒體的作用。


這既是中共帝國主義的慾望滿足,也是威懾外國政府的人質外交。美國當然會反擊,將中共在大陸的法制醜聞和新疆屠殺大肆在世界宣傳。


主持這場偉大的反華宣傳的,是某位香港元首,習近平的親信。這種在中美貿易衝突和中美冷戰期間不斷送出彈藥給美方的工作,習近平最勝任。


(後記:我這個帖文出來之後,逃犯引渡條例好快收檔。我再一次拯救了舊同事Carrie姐姐,令她不必變成強推二十三條的葉劉淑儀。)


https://www.facebook.com/589657224/posts/10157008248242225?sfns=mo


Wan Chin
火頭不斷升起,中國貿易談判代表劉鶴見幾多次特朗普都無用。


Wing Wai Chan
美國副總統其實應該邀請國師會談,可能陳太未必會把問題的核心交待清楚,她可能還是講香港的人權和司法。

Wan Chin
陳方安生只是扮演弱者,將香港變成被中共迫害的屬土

Wan Chin
即是說,陳方安生扮演蘇絲黃的老角色,去美國找情人救命。


https://www.facebook.com/589657224/posts/10157008248242225?sfns=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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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雲專欄.三文治】香港合議庭,解決逃犯引渡



逃犯引渡條例修訂,令香港人風聲鶴唳。


大家都意會到,中共要對付的,是未懲罰、未罰款、未抄家的香港商人和外國居民與過境外國人。


中共要對付的不是政治犯,政治犯用國安人員押回大陸扣押和虐待就可以。政治犯在泰國、在加拿大都可以押解回去中國。


政治犯只是關押,不必什麼合法手續。


但對付商人,要合法手續才可以拿他們的錢,要有引渡文件引渡回大陸審判,大陸法庭審判罰款抄家之後,


用已經做好的中港司法判決互認來香港炒家、充公家產、凍結存款、要挾擔保人,這裡需要一個合法的中港司法過程。


這明顯不是對付政治犯需要的過程。



然則,大陸的涉外商業糾紛,往往令商人提心吊膽,也令中共的法制被美國視為政治壓迫的工具。



筆者以政府總部退休老幹部的身份,大膽提出兩全其美的解決方案。



逃犯引渡條例,有一個互惠互利的解決方法,就是大陸將涉及港人及居港人士的引渡案件,交由香港法庭審判。


香港設立中港合議的法庭處理大陸法,期間中國派檢察官及律師來港,


香港的特別法庭由認識中國法律的香港法官審理(可以包括外籍法官),大陸法官輔助(沒有裁判權)。



這樣就毋須引渡逃犯返回大陸,也令香港的司法地位加強,可以處理中國法庭的仲裁任務。



我相信港商也會接受這種審判,將中國的業務糾紛一次過在香港解決,不怕前往大陸的時候被留難。



上訴及終審庭全部限於香港,罰款甚至監禁,也改在香港執行。


在香港的法庭判決,也會提高中國司法人員的國際水平,令中國的法制能力提升,配合中國進入國際社會。



這種在香港執行的中港司法互助方式,我稱之為合議庭模式,這種合議庭模式,也可以引申到一帶一路的國家,


將那些國家涉及華商或港商的案件交由香港法庭審理。



此舉無損香港的司法獨立管轄權地位,而且可以加強香港的跨境、跨國的司法仲裁中心地位,


強化香港國際形象及令香港法學院的畢業生有更多的職業機會。法院地區的商業寫字樓、酒店及旅遊業務也會興旺。



我呼籲中國煞停目前的引渡條例修訂,這是雙輸的,


破壞一國兩制的香港獨立司法管轄權(這是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定海神針),也引來美國攻擊。


我的中港合議庭模式,是雙贏。香港可以成為跨越法系的仲裁中心,強化中環、金鐘、九龍法院等地的地價和服務業。


香港律師也會發大達,而且有好多建設性的國際法學交流,令香港成為世界的法學研究中心。




【陳雲專欄.三文治】香港合議庭,解決逃犯引渡
https://hk.news.yahoo.com/%E3%80%90%E9%99%B3%E9%9B%B2%E5%B0%88%E6%AC%84%EF%BC%8E%E4%B8%89%E6%96%87%E6%B2%BB%E3%80%91%E9%A6%99%E6%B8%AF%E5%90%88%E8%AD%B0%E5%BA%AD%EF%BC%8C%E8%A7%A3%E6%B1%BA%E9%80%83%E7%8A%AF%E5%BC%95%E6%B8%A1-065302333.html



唐宋八家文読本-沈徳潜 撰,五十川佐武郎 編-沈徳潜 撰[他] (中川明善堂, 1885)
http://dl.ndl.go.jp/info:ndljp/pid/895596


唐宋八家文読本 : 清本翻刻-沈徳潜 撰
http://dl.ndl.go.jp/info:ndljp/pid/895580




*唐宋八家文読本 : 纂評音註. 巻1-沈徳潜 撰,岡千仭 校,斎藤竹堂 評
http://dl.ndl.go.jp/info:ndljp/pid/895607


唐宋八大家文読本 : 標註. 巻1-3-沈徳潜 撰,榧木寛則 注
http://dl.ndl.go.jp/info:ndljp/pid/895430


続唐宋八家文読本. 1-村瀬石庵 編,柴田清堅 校
http://dl.ndl.go.jp/info:ndljp/pid/895196


唐宋八家文法明弁. 巻之1-岡三慶 編
http://dl.ndl.go.jp/info:ndljp/pid/895732


*唐宋八家文読本-沈徳潜 撰,五十川佐武郎 編-沈徳潜 撰[他] (中川明善堂, 1885)
http://dl.ndl.go.jp/info:ndljp/pid/895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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